唯有向新求进,方能向高而攀。龙年开工第一天,省、市把高质量发展大会作为“新春第一会”,发起高质量发展动员令。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中山市司法局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聚焦强统筹促合力
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建立健全任务落实机制。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加大示范创建培育孵化力度,持续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亮点项目,不断擦亮中山的“法治名片”。
扎实做好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推动“关键少数”设身处地想法治、亲力亲为抓法治,以点带面促整体提升。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发展综合型、专精型品牌涉外律所,完善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库。积极推荐参与全省涉外法治人才计划、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加快形成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库,与高校共建法治人才基地,探索开展大湾区法治人员协同培养。
聚焦拼经济促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用好政府立法手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健全与中山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制定一批“接地气、利发展、有力度”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在强化助企制度供给、优化护企执法监管、完善强企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中山生态建设以及“工改”、治水、拼经济等重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力有序开展。
以深入开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主线,采取强化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等举措,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焦优供给促均衡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找准新时代群众法律需求,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网络、热线与实体三大服务平台资源整合、协同建设和深度融合,实现平台建成率、服务覆盖率和有效运行率100%。
创新开拓新兴领域法律服务,探索制定我市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支持办法。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助力中山市十大主题产业园建设。深入开展公证行业减证增速便民活动,争取设立中山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打造“中山法援”品牌,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打造中山特色普法品牌,争创首批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
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擦亮“小所大作用”品牌。
聚焦深治理促和谐
助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推动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深化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坚持将复议调解和解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总抓手,探索在部分重点领域部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室),引入邀请或聘用专业调解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活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持续深化“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实施“南粤春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与人社部门、培训机构沟通联系,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掌握技能,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一体两翼”战略布局,持续推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法治场所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