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其中,法治的内容占据很重要的一部分,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让我们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如磐。
广东省司法厅坚决扛起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全局性工作,找准找齐法治工作切入点、发力点、突破点,精心谋划部署今年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一、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我们将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更好推动全省各级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力度。加快出台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构建政府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模式,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县(市、区)“点菜”,省、市“上菜”等赋权方式,全力做好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加快制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嵌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文办事流程。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出台广东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牵头编制全省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认。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联动配合,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府院联动和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合力。
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生产力。我们将坚持先立后破,不断完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重要立法项目进程,以“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主线,着力构建广东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研究制定广东省数据条例,在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上持续发力。
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要素。我们将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保护;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治理理念,针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业务场景,开展“沙盒监管”、包容监管等制度机制创新,让创新的“种子”在法治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企业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我们将完善强企法律服务,发展更多“量身定做”式生产性法律服务,全力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精准对接科技企业需求,与新产业新业态嵌套融合发展;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商事调解机构和商事仲裁机构解决商事争议纠纷;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聚集区。
三、促进落实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
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使命任务。我们将紧扣大湾区这一定位,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纵深推进法治保障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方面,以制度探索深耕湾区立法先行“试验田”。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发展需要,在积极争取国家授权的同时,立足自身用好立法“工具箱”,加强“小切口”立法,在管理机制、要素跨境流动等方面率先探索,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以规则衔接共筑湾区法律服务“同心圆”。我们将继续用好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制,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领域形成更多“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的实施安排,推进大湾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推动形成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名册、仲裁员推荐名册,携手港澳积极推动规则机制“软联通”向更广的法治领域拓展。复制推广更多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经验,高标准建设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国际法务区,努力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法律服务最优的湾区。
四、以涉外法治助力形成开放新格局
广东作为第一外贸大省、华侨华人大省,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有着更加迫切的需求。我们必须抢抓机遇、迎难而上,进一步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和实践先发优势,凝心聚力“打造三个一流,建设一个平台”(即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流的国际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依法治省办牵头的广东涉外法治工作综合平台),推动更多涉外法治领域改革和法治创新事项孕育生长,扩大对外法治交流“朋友圈”,以法治助力广东形成开放新格局。
我们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现有涉外工作机制的衔接联动,构筑起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加快建设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网,以“小切口”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助力我国公民和企业更好“走出去”。加快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深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培育优质商事调解组织,发挥大湾区法律服务资源的集聚效应,努力将广东打造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人才是涉外法治工作的基础。我们将深入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用好涉外法治人才库、青年人才库,建好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同时,积极创新探索,推动省内涉外法治智库建设,开展涉外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同堂培训,推动大湾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