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广东社区矫正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厅党委的工作部署,着眼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深化“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治社矫”——聚焦五个维度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制。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探索建立成员单位述职机制,提请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推进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等试点工作,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加强社区矫正建章立制。做好社区矫正地方立法前期调研,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心理矫正等制度指引,进一步健全广东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出台省级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出台我省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
促进社区矫正宣传交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探索建立粤港澳社区矫正工作交流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平安社矫”——强化三项举措确保安全稳定
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四级风险研判分析制度,落实落细监管措施,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加强规范执法和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减假暂”新颁制度。用好入矫接收“六问六查”工作法,统筹开展案件与档案管理交叉评查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部门协作和联防联控。完善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智能化排查机制,推广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纳入“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事项。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探索建立粤桂两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区域协作机制。
“精准社矫”——实施五项计划提高矫正质量
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计划。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着力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民盟组织、关工委、监所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实施“线上+线下”分类教育提升计划。建立网络教育课件选送机制,评选优秀教育课件,推动教育资源整合共享,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能手网上授课制度。
实施教育帮扶精品工程创建计划。深入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和“一地市一特色·一县区一品牌”计划,推进“矫心正行”计划。深化“伙伴同行”计划,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实施“南粤春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政策落地落实,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顺利融入社会。
实施教育帮扶工作质效评估计划。建立教育帮扶工作质效评估机制和季度、年度业务数据佐证材料报送核查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日常检查。
“智慧社矫”——发挥三个支撑推动科技赋能
发挥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业务支撑作用。优化省一体化平台和心理矫正子系统功能,提高平台数据质量和应用能力。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线上心理测评工作,调优心理评估模型。
推动社区矫正共享协同与网上办案。深入参与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完善与法院业务系统、“粤平安”网格化管理系统业务协同,探索与省视频和感知共享平台数据对接。依托省“一网共享”平台,推动社区矫正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
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督促指导年度重点任务单位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提升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中心功能作用与各类智慧化应用能力,“建管用”并重赋能基层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