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下称“喀什分院”)自2023年10月29日正式启用后迎来首个仲裁案件开庭。
该案为新疆农产品出口到西亚某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为新疆的运输企业与供应链企业,且均委托新疆律师作为代理人。因案涉货物的出口运输存在一定程度的迟延,双方就运输的相关费用产生分歧,故而引发纠纷提交仲裁解决。该案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分别来自广东深圳、新疆喀什及法国,既熟悉新疆企业情况又具有丰富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经验,充分体现了商事仲裁的国际化、专业化和公信力。
喀什分院首案开庭是广东与新疆携手共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里程碑事件,也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立足喀什,服务“一带一路”经贸往来,帮助中外企业有效化解纠纷的重要体现。
自去年11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揭牌成立以来,喀什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喀什分院作为其中重要一环,通过提供仲裁、调解、谈判促进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构建自贸试验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