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锚定“五化”目标,创新打造具有汕尾特色的“汕执法 善监督”品牌,推动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汕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健全机制、协同联动
监督体系制度化
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起草《汕尾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健全制度配套,结合实际起草《汕尾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强化考评体系。印发《汕尾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激励办法》,结合《汕尾市镇街“一中心四平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持续优化考核程序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基层监督。创新建立定点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由局班子成员带领五个监督组每月不定期下沉镇街开展督查,及时查挖问题线索,铁腕重拳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每周研判工作动态,并在每月汇总形成行政执法专刊。
科技赋能、智慧共享
执法场景信息化
打造“智慧型”执法。采取建立信息交流工作群、建立行政执法数据月报制度、不规范典型通报、数据分析、组织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确保汕尾市全面完成执法平台的本地化部署。上线以来,全市上线执法单位185个,上线率100%。日常运用并考核执法单位146个,上线人数3485人,持执法证人数2949人,累计行政检查23205宗,行政处罚5763宗,办结案件 25364宗,办理文书85725份。
推行“非现场”执法。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定期通报、积极培训,让执法人员实现“云巡查”“云备案”。专项督促期间,全市非现场执法应用增长241.23%、使用单位增长94.03%。截至目前,累计发起“云巡查”任务504宗,覆盖企业522次,实现监管精准化和市场营商环境的“双提升”。
创新机制、定期评估
综合执法高效化
创新放权部门“传帮带”。设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专班工作群,及时掌握并督促职能部门答疑、传帮带等方面落实,做到100%回复。有效镇街解答问题489次,评查案卷144宗,实现“传帮带”1855次。
开展镇街执法“深调研”。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全市各镇街规范化建设、事项实施等工作情况。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精准指出问题,有效提出对策,做到“深调研、真落实、解难题”。
寻求事项下放“最优解”。经多次评估调研,回收204项专业较强,镇街难以承接事项,新增下放57项由镇街实施有利于巡查监管的事项。优化调整后,全市镇街承接下放事项将统一为608项。
因地制宜、精准监督
执法行为精细化
聚焦民生焦点,突出“重点化”监督。持续加大对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区域特点,突出“定制化”监督。 针对各县(市、区)的区域特点和执法重点,有侧重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因地制宜,定制监督,力争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最大化。
聚焦关键节点,突出“阶段化”监督。根据行政执法的时间性和季节性特点,在不同时间段要针对不同的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以全年季节性阶段化行政执法监督,护航各大节日的安全平稳有序。
聚焦社会热点,突出“及时化”监督。通过与网信办对接、粤执法平台数据、检索负面新闻、日常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狠抓负面典型,督促问题整改。
聚焦工作亮点,突出“专刊化”总结。定期梳理市县联动工作组开展实地行政执法监督的检查情况以及工作亮点,每月刊发行政执法监督专刊,加大宣传力度,固化工作成效。
为民服务、包容审慎
营商环境法治化
创新“一份告知”。在全省率先建立“两书同送”信用修复告知机制,实行“靠前服务”。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及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申请流程,避免企业因超期被公示处罚信息造成对日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打造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
完善“两项制度”。持续督促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市28个领域已出台或转发省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示,17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公布本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搭建“多个渠道”。通过组织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实地走访、在各镇街张贴举报公告及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存在不规范执法现象;督促17个单位建立完善受理投诉举报机制。对于企业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立即成立专项小组进行调查处理,有效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