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下称《规划》),结合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实际,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司法鉴定资源,落实“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要求,推动广东司法鉴定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为了有效满足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亟需建成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规模适度、布局均衡合理、人员结构优化、资质能力趋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为此,《规划》部署了5项实施措施。
首先是深化鉴定机构党建工作,确保司法鉴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规划》要求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行业党组织,充实党员队伍,促进党建与机构建设融合发展。
其次是严格依法实施登记管理,确保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公益性。《规划》要求,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进行依法实质审查,确保申请人能够胜任司法鉴定活动和出庭作证工作要求;对鉴定机构准入和增加业务范围的申请,考核评审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不予准入;严格落实备案要求,严防社会资本通过操控鉴定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规划》还要求推进鉴定机构做强做优,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鼓励在册鉴定机构完善业务结构、提升业务能力,支持鉴定机构通过资源整合、机构合并重组的方式做强做优,加快高水平公立鉴定机构、区域司法鉴定中心建设。《规划》计划到2026年,发展一批综合性强的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引领全省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规划》要求优化司法鉴定业务分布格局,均衡提升全省鉴定服务能力,包括全省鉴定机构总量保持稳定、合理水平;重点避免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机构重复建设;审慎、稳妥发展同一类别单一执业领域的鉴定机构;鼓励和支持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全业务链、综合性鉴定机构;适度发展一批诉讼急需、实力较强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
强化司法鉴定人培训,提升鉴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也是《规划》指出的重要内容,包括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加大司法鉴定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保持司法鉴定人队伍总量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岗位教育培训规定,逐步完善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机制。
《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解读
2024年5月11日,《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和目的
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的规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规划》。
《规划》结合当前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实际,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司法鉴定资源,落实“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要求,推动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5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科学、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建成司法鉴定数量规模适度、布局均衡合理、人员结构优化、资质能力趋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
(三)规划原则。坚持政治统领、服务为民;坚持统筹规划,总量稳定;坚持合理布局,量内调整;坚持整合资源,做精做强。
(四)实施措施。一是深化党建工作。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行业党组织,充实党员队伍,促进党建与机构建设融合发展。二是严格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实质审查要求,严格落实设立组织的相关信息备案要求。三是推进做强做优。鼓励在册鉴定机构完善业务结构、提升业务能力,支持鉴定机构通过资源整合、机构合并重组的方式做强做优,加快高水平公立鉴定机构、区域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四是优化分布格局。全省鉴定机构总量保持稳定、合理水平;重点避免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机构重复建设;审慎、稳妥发展同一类别单一执业领域的鉴定机构;鼓励和支持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全业务链、综合性鉴定机构;适度发展一批诉讼急需、实力较强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五是强化鉴定人培训。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加大司法鉴定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保持司法鉴定人队伍总量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岗位教育培训规定,逐步完善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机制。
(五)组织保障。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