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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法律援助处:打造高质量法律援助 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

时间 : 2024-05-20 08:45:05 来源 : 南方+(记者/陈立楷 黄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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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来自清远的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主任黄海翔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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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清远市法援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指导。受访者供图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之所盼、政之所为。近年来,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下称“清远市法援处”)在清远市司法局指导下,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思路,努力改革探索、勇于创先争优,织密织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依法治市、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坚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在清远市,法援律师不负委托的案例比比皆是。

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定球是英德市石牯塘镇永乐村委会村居法律顾问,下乡走访期间,帮助村民郭某追讨回上万元赔偿金;律师周红平在担任大湾镇瑶排村法律顾问期间,成功在一名女性精神病人受家暴后,助其调解离婚,并协助办好低保;律师范子聪在收派担任欠薪案件劳动仲裁代理人后,马上联系受援人进行约谈最终达成调解方案……

一叶而知秋。法援律师心系受援人,正是清远市法援处坚持维护受援人权益的缩影。近年来,清远市法援处恪守为人民服务初心,认真对接人民法治需求,不断争创工作特色,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法律困难,确保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保障下成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最大受益者。

打通服务群众“最初一公里”。高效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坚持实行援助案件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手续齐全,事项明确的案件做到即申请即受理,当日完成案件指派。

实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市域通办”等便民制度,对因交通不便困难群众采取先行受理和上门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受理审查期限,避免群众合法权益受损,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化程度,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提质优化服务质量,高效推动案件办理。在清远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组织遴选一批资深社会律师、法律工作人员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清新区看守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工作站值班,对群众法律咨询努力做到“问清楚案件经过、用清楚法律条文、讲清楚维权途径及方法”,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耐心做好解疑析惑工作,认真服务好来访群众。

2019年至今,清远市法援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54件,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47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000余人次。

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

“您好,我手机上总是收到信息说我欠债未还,但是我并没有借过钱,能帮我看看吗?”“这是诈骗信息,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能点进链接。”……在连南三江镇金坑村举办的“清远女法律人为民法律服务”活动中,法律援助律师认真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

近年来,清远市法援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提升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六进”活动。拍摄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题材的短视频“援来有你”“声音”,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紧扣产业有序转移等省市重点工作,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和用工方面法律风险。在市区、乡镇人流密集路段设置法律援助广告公交站牌,印制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维权小册子,每个月根据不同的主题安排律师到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聚焦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实际需求。组织社会律师、法援机构干部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在学雷锋日、植树节、妇女节、国家安全日、壮瑶少数民族节庆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普法工作,实现“菜单式”精准普法。把法律援助融入“2023年清远法治文化高校行”活动,助力法治文化在清远高校中传播。

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党建、创文工作相融合。将品牌创建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以党建促工作,发挥法律援助党员志愿者先锋作用。每月组织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主动下沉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9年至今,清远共开展各类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先后向省法律援助局选报推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16篇,其中5篇入选全国案例库。

此外,为让法律资源惠及更多壮瑶地区群众,清远市法援处统筹调配市区律师资源参与承办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律师不足的困难,为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通晓当地民族语言的律师提供辩护和法律援助。公证员多次前往连州、连南等地区,为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多举措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清远市法援处始终恪守初心,认真对接人民法治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确保在法律援助保障下,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最大受益者。

优化提升和主动改善办事大厅环境。进一步优化升级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更加亲切舒适的办事环境,加强法援软硬件一体化管理结合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调整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律师库。根据律师工作表现和积极性每年定期进行更新或补充,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进库,保障案件指派效率。

优化法援案件质量。设置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质量监管,把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纳入市律协培训课程。实行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差别补贴办法,每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优化案件指派流程。制定《清远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事项指派规则(试行)》,使案件指派更加高效顺畅。

此外,在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方面,清远法律援助处取得亮眼成效。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得益于出色的法援服务,清远市法援处已多次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和表彰:2020年获评“清远市精神文明服务窗口”;2021年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22年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市法律援助处麦海源、潘春柳、陈红玉等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市“文明服务标兵”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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