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司法部召开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推进实施“法援护苗”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连日来,广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法,持续开展“法援护苗”行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肇庆
近日,肇庆市广宁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城东广场开展“法援惠民生·护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法律援助志愿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和流程,引导学生们在遭遇伤害时如何寻求法律帮助,以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等内容,助力提升肇庆本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特色品牌——“肇小援”的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汕头
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在服务窗口设立了未成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申请法援实行优先受理、审批和指派律师,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不仅如此,汕头市法援处持续深化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安排法援律师参加团市委青少年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组织律师办理团市委、市妇联转交的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联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共同开展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等等。自2022年5月1日起,汕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援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解决群众跨区县、跨层级无法申请法援的实际问题。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在市域内申请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结,让当事人少跑腿,快速解决难题。
中山
中山市司法局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积极开展“法援护苗”行动,通过完善立法保护、健全协作机制、配强人员力量、加大普法宣传等手段,构建“线上+线下”服务网络,畅通受理渠道和协作渠道,强化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机制、案件援助质量保障制度、案件监管评查制度,筑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法治屏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