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专业能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将共同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培训将于2024年7月18日至21日在广东省法官学院举办。
据介绍,培训班安排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专家及律师等,围绕民商事诉讼、仲裁、调解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规模为160人。培训采取公开自愿报名原则,先报先得;培训食宿费用由司法部承担。
有意参加培训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填请点击文章最下角“阅读原文”,按要求写报名回执,于2024年7月10日前发送至广东省司法厅邮箱(sft_lg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