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州举行,双方围绕“推进粤港合作高质量发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携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粤港合作再上新水平。其中,广东省司法厅与香港律政司签署了《广东省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交流合作安排》,包括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落实、大湾区商事仲裁制度规则联通、粤港律师业协同发展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交流互鉴等合作内容。
合作安排的签署是粤港澳大湾区在法治领域尤其法律服务业方面加快联通的新成果。在此之前,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法治领域的创新实践,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已取得成效并持续深入开展。6月29日,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举办,这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连续第四年顺利举办。自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试点开展以来,已有超过470名港澳律师通过考试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并在广交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参与驻场法律服务。
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正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动局面。7月9日举办的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来自港澳法律界的嘉宾就大湾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共同探讨三地法治领域合作新路径。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继续加强三地法律服务“软联通”,以“小切口”撬动涉外法治工作新突破,亟需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7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首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会商机制工作方案,并围绕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完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政策、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等议题进行会商,提出系列务实工作举措。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在广州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专业能力。这是会商机制建立后又一重要举措的落地落实。
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领域联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软联通”呈现明显加快态势。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表示,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按照司法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与港澳协同,聚力推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书写粤港澳法治领域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