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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法律服务“软联通”取得丰硕成果

时间 : 2024-12-06 17:25:0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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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日上午,广东省与香港涉外法律人才代表团座谈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向香港代表团一行介绍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法律服务合作情况。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紧密围绕习近平主席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携手港澳法律部门持续加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高水平法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建立长效沟通合作机制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合作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已经建立起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1”是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该项机制2019年由三地法律部门联合建立,每年由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举办会议,就法律服务合作、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进行磋商并推动实施。“N”是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各个领域形成的多个沟通合作平台,包括三地法律部门组建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协会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以及大湾区各地仲裁机构联合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等。这些平台在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2024年,广东省司法厅与香港律政司在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的见证下签署了《交流合作安排》,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粤港法律服务合作成果。广东省司法厅还积极配合司法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

创新促进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为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日益增长的跨境法律服务需求,广东省司法厅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湾区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集聚。

在律师方面,目前广东已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超过500名,设立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26家,派驻聘用香港律师、大律师80多名;此外,还有15名香港律师、大律师先后受聘于广东律师所、担任香港法律顾问;24家香港律师所在广东设立代表机构。

在调解方面,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出台了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评审细则和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及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三地法律部门还将在2024年年底发布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

在仲裁方面,广东大力支持仲裁机构聘任港澳籍仲裁员,目前广东仲裁机构聘任的香港仲裁员数量已接近400人。广东省司法厅支持广东仲裁机构联动香港、对接国际,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设立分院,推动深港两地仲裁合作驶入“双向快车道”;广州仲裁委制定互联网仲裁、仲裁秘书的“广州标准”,目前已经获得境内外(包括港澳地区)超过200家机构认可和推广。

2024年,广东省司法厅还推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加大粤港澳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港资港法港仲裁”等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动法律人才跨境连接

为持续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高地,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同堂培训机制,2023年在澳门成功举办首次培训,2024年在广州成功举办第二届培训。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出台多项保障措施,为港澳律师来广东学习、工作、生活等提供便利;联合香港中联办法律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并主动邀请香港法律界代表参加广东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世界华语律师大会等高端会议和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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