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韶关市司法局探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开展“心理全矫治”模式,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由市级统一采购心理矫治服务项目,通过全覆盖、全时段、全链条的矫治帮扶,帮助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调整改善不良认知,消除心理障碍,减少负面情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指数提升,增强适应社会能力,有效提高教育监管实效。
全覆盖矫治服务 在“矫得到”上有广度
有效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有利于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和再犯罪风险,“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心理专业方面的人才紧缺,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足够的专业力量来满足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服务需求。”韶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考虑到这种区域不平衡的情况,韶关市司法局从今年开始实施了由市级统一采购心理矫治服务项目,覆盖到全市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这项做法在全省是首创。”
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
据了解,韶关市司法局在市级层面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与韶关市曲江区慧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约,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矫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建档、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方案、心理危机干预、家庭及社会关系修复、教育矫正帮扶、团队心理辅导、专业能力培训、后期质效评估等,有效解决基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专业力量薄弱问题,提高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全时段心理辅导 在“帮得到”上有温度
“我们积极推进精准教育,在实施分类教育矫正上下功夫,建立入矫、在矫、解矫全时段心理测评和筛查机制,根据测评结果形成量身定制、动态调整个性化矫治方案。”韶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建档阶段,心理咨询师加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参与首次见面谈话,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评估,确定社区矫正对象问题类别和心理需求,为其制定矫正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在社区矫正对象常规教育阶段,心理咨询师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家访、困难帮扶和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疏导等活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悔罪表现、家庭关系、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制订并动态调整矫正方案。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阶段,心理咨询师重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调节不良情绪,预防、改善和消除心理问题,改变错误认知,塑造健康人格,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对困难,顺利融入社会。
心理咨询师在韶关市武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健康教育
全链条一体矫治 在“矫得好”上有力度
以人为本、矫“心”正行,方为“治本”之策。一直以来,韶关市司法局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着力打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帮教”的矫治链条,推动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坚持政府主导。全市自上而下设立了市县镇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市本级以及10个县(市、区)全部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此外,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全市共设教育、公益活动、就业基地86个,组织和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使得他们在活动中感受到自身价值和正能量。
坚持社会参与。组建由资深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矫治团队,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通过心理辅导、团辅活动、健康讲座、情绪管理、认知疗法等多种手段,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矫治服务。联合团市委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伙伴同行”计划,发挥团员青年志愿者作用,帮助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从“心”到“行”的全面转化。
坚持家庭帮教。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走进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场景,通过与社矫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其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加深彼此之间的信任,强化家庭教育感化作用,为矫正对象注入重新出发的力量与勇气,实现“育人”人性化。
韶关市翁源县官渡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单位了解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全覆盖开展“心理全矫治”模式,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有效执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塑造阳光心态,实现教育矫治质量提升。下一步,韶关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改进方式,以资源整合提升帮扶成效,从心理矫治中探寻治愈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既“矫行”更“矫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