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2024年增刊
2024年6月12至14日,第十届中国(阿联酋)贸易博览会在迪拜成功举行,广东省律师协会派出涉外律师随团参展,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并在现场设置涉外法律咨询服务展位,同步宣介广东的营商环境和涉外法律服务。这已经是2024年第二次律师随“粤贸全球”展会出海服务。“律师为中外客商带来了非常好的沟通,相信每个需要法律服务的参展商都会感谢这样的安排。”一名参展企业发出由衷赞叹。不少外商在展位咨询,现场了解广东的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这一幕正是广东涉外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自2023年7月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广东聚焦“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目标,主动作为、积极探索。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广东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当务之急,更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所需。”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表示,广东再造发展新优势、再创发展新局面,必然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充分发挥涉外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涉外法治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服务广东高水平开放。
第136届广交会设立“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参展客商答疑解惑和提供服务。粵司宣/供图
让企业“出海”更有底气
2024年7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迎来了法律服务业的又一里程碑事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批同意,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办公室在前海合作区设立。
这是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标志着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落地。
作为中国第一外贸大省,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2024年,广东进出口总额突破9万亿元、增长9.8%,总量连续39年居全国首位,贡献了全国38.7%的贸易增量。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地方对外投资均位列全国第一。
当前,面对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广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稳住外贸基本盘,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必须全面加强法治服务和保障。近年来,广东聚焦重点领域,整合资源推动提供度身定制的法律服务产品;聚焦涉外法治前沿课题,加强研究和成果转化,不断健全贸易摩擦法治化应对机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当前,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扎堆”进驻粤港澳大湾区,为境内外商事主体“保驾护航”。2024年3月,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以下简称“两中心一分会”)正式在广州南沙区揭牌。“两中心一分会”聚焦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在供给端,与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沙区税务局及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10余家单位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集聚各类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在需求端,通过制定企业需求名录,定期开展法治宣讲、企业合规、“法治体检”等多种涉外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出海”。
在珠海,珠海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服务企业“出海”工作联动机制;在中山,中山市灯饰照明产业公共法律服务驿站新设涉外法律服务咨询台……当前,一支由资深涉外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以及调解员等专业法律人士组成的人才队伍,正不断帮助企业提高对外经贸合作的风险应对能力。
激活涉外法治人才“一池春水”
“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加深了我们对内地法治建设的了解,现场教学参观法律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让我们受到很多启发!”来自香港律政司和澳门行政法务司的学员纷纷感叹收获满满。这一幕,发生在2024年10月由广东省司法厅举办的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部门法律人员同堂培训班上。为更好增进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部门交流,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育,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商定由粤港澳三地轮流举办三地法律部门人员同堂培训班。目前,已分别在澳门和广州成功举办两届培训班。
法治建设,人才是关键。广东将涉外法治人才纳入省重大人才工程;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作为广东律师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实施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范畴,列入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范围,根据业务专长,分类分领域建库,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制度。
“我们近年举办的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省级示范班,均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开放报名,帮助其快速熟悉广东经贸发展热点特点,进一步提升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陈旭东介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已联合举办28期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省级示范班,培训律师3000多人。
“我希望发挥同时拥有内地和澳门法律专业能力的特长,成为横琴与澳门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桥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代表这样说。
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为大湾区法治人才的培养带来了丰富资源,提供了更广阔的法治视野和国际化平台。截至2025年1月,已有530余名香港法律职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他们往返于内地和港澳之间,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也在不断适应内地法律体系、融入本地生活。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坚持依托高校,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前瞻布局。比如,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成功获批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省司法厅将继续‘筑巢引凤’,会同相关部门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支持。”陈旭东表示。
在吸引更多港澳律师“走进来”的同时,广东鼓励和支持律师业“走出去”。目前,全省有18家律师所在境外设立了34家境外分支机构,主要分布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彰显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的软实力。
以法治之力为建设世界级湾区护航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需求,要充分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发挥三地法治人才聚合优势,持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国际品牌,努力打造法律服务最优的湾区。
广东在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方面,初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平急结合、一体推进”的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
“广东坚持高质量立法引领,实现涉外制度建设新突破。”陈旭东介绍,近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涉外专项法规5项,其他含有涉外因素法规23项;省政府制定涉外专项规章6项,其他含有涉外因素规章6项。
同时,广东强化统筹协调,建立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特别是,广东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省司法厅联合香港律政司和澳门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6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多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发布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及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形成由146名调解员组成的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4年)》,达成多项共识,取得多项成果。
广州市司法局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深圳也成立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珠海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参照省级做法,全省各地也纷纷搭建综合平台,建立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制度机制,奋力把“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当前,广东正不断以“小切口”实现法律服务软联通的“大变化”。2023年,广东积极建议国家层面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延期三年,相关经验作为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创新案例,入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序的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经济篇首篇《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打造国际一流湾区》。
“我们将以更大气魄推进广东涉外法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法治之力为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保驾护航。”陈旭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