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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引擎推动广东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时间 : 2025-02-14 11:03:2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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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地方立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用法治引擎推动广东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守护绿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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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长制条例》立法调研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和促进林长制的实施,保护和发展林业资源,推动出台了《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该条例以“小切口”方式立法,着眼于广东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实践,紧扣“绿色”主题,以“林”为本,以“长”为关键,以“制”为基础,聚焦林长制实施工作的要求,围绕林长体系、林长职责、林长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通过明晰各级林长职责,确保林长履职到位。条例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保障,对保障和促进林长制的实施和高效畅通运行,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为了保障和促进河湖长制的实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出台《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条例围绕河湖长体系、河湖长职责、河湖长制运行机制、河湖建设等方面立法。条例出台后,将使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为强化我省河湖长制实施、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推动形成河湖高效治理格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省司法厅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出台了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立法项目。接下来,将继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项目,加快完善相关领域立法供给,为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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