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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级市首个!韶关出台新规章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时间 : 2025-03-20 10:46:33 来源 : 韶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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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工伤部门认定系工伤,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工伤待遇等发生争议。这场劳动纠纷,成了他生活的沉重负担。

2025212日,谢某来到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后,适用《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增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不再审查受援人的经济状况,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

这是韶关市施行《办法》后,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群体的一次生动实践。

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法援惠民生”项目纳入政法惠民十件实事之一,20251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公布《办法》并施行。韶关是20245月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施行后,全省首个出台法律援助政府规章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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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该《办法》有哪些创新亮点?将如何通过地方立法来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下面一起来看看!

扩大范围,增加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办法》新增四种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请求工伤待遇;遭受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主张相关权益;其他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受害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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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援援助申请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负责人介绍,“韶关市在201612月出台了《关于完善韶关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人员类型,包括“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事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和“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人员。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必要在立法时将成效固化下来,在法律援助法、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适当增列了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法律援助中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立足实际,增加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

《办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坚持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新增两类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类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撤销监护权案件的申请人。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是指申请人人数达到10人以上,基于同一或者类似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而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或者非诉讼案件。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负责人介绍,“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和撤销监护权案件申请人纳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可以畅通他们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快速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服务,实现“申请即受理、受理即批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利益,推动矛盾纠纷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提升质效,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和管理机制

《办法》规定,由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制定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指南,载明法律援助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所需材料清单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并实行专业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申请便捷度,由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制定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减少区域差异,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使用。同时明确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须载明法律援助人员的执业时间、业务专长和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等重要信息,方便群众在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中自主选择承办人员,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自20251月《办法》施行以来,韶关市法律援助对经济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韶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更多情形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或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据统计,截至20252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0%

——法律援助申请更加便捷。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内部协调和信息化手段辅助,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升。公布了法律援助人员名册,群众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承办人员,提高受援人满意度;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和法律援助机构具体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能,以及其他部门支持、协助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韶关市司法局将坚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原则,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有效供给,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保障韶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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