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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创新“所地共建 吹哨报到”模式!推动延伸管教融入基层治理

时间 : 2025-04-08 16:27:43 来源 : 韶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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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所地共建 吹哨报到’戒毒警察参与延伸管教工作正式启动!”近日,韶关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实施“所地共建 吹哨报到”推进延伸管教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所地共建”新路径,发挥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专业优势,推动戒毒警察力量下沉基层一线,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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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机制,夯实“哨前”基础

为缓解基层司法行政力量不足的问题,韶关市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探索“所地共建”模式,推动戒毒警察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双向奔赴”,构建条块联动、响应有序的“吹哨报到”机制。

建立统筹机制。成立市延伸管教工作专班,韶关市司法局局长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兼任副组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延伸管教办)设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统筹协调延伸管教工作。

建立选派机制。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16名戒毒警察成立延伸管教分队,采取驻在或巡回式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延伸管教工作。考虑到市辖三区工作量较大,各安排一名戒毒警察常驻当地协助开展工作,其余县(市)采取巡回式工作模式。

建立运行机制。10个县(市、区)司法局为“吹哨”主体,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为“总吹哨人”,市延伸管教办为“吹哨”具体承办机构,协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延伸管教分队出警“应哨”。

明确清单级别,提升“吹哨”准度

“哨子”要吹得准,精准反映基层诉求。韶关市司法局编制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协助清单,划分了事项重要程度,方便县(市、区)精准反映需要协助的事项,市延伸管教办则因事制宜精准选派戒毒警察参与,让“吹哨”机制更好地服务基层。

编制“吹哨”清单。根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特点,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入(解)矫宣告、训诫、走访以及安置帮教对象的信息核查、衔接、风险管控等13项工作内容纳入“吹哨”清单。各地根据实际,对应清单向市延伸管教办“吹哨”,市延伸管教办研判“吹哨”内容,选派警察接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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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接收

划分“哨源”等级。根据事件的性质及轻重缓急,将“哨源”事项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蓝牌事项,即一般事项,戒毒警察按时“报到”;黄牌事项,即较大事项,市延伸管教办工作人员和戒毒警察要到现场;红牌事项,即重大事项,市延伸管教工作专班副组长要现场调度指导。

迅速报到办理,推动“应哨”落实

“哨子”要吹得响,掷地有声。韶关市司法局建立首问负责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有效破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难题,推动问题“闻哨而解”。

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延伸管教分队16名戒毒警察,针对“吹哨”事项,按照首问负责制办理原则,谁接哨、谁负责,按时到达现场,协助“吹哨”单位开展工作,做到“事不完、人不撤”,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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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案件分析交流会

强化统筹调度。市延伸管教办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县(市、区)“吹哨”事项的办理情况,共同商讨解决复杂的难点事项,确保问题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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