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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抓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时间 : 2025-04-25 10:43:36 来源 : 佛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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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佛山市立足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创新先进做法,抓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为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领导干部清单制学法,抓实学什么、怎么学

“学什么、怎么学”是领导干部学法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学法就是一纸空谈。着眼解决这一核心问题,佛山市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办法》,每年至少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如20243月,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会上,市司法局从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亮点重点内容等方面作了全面解读。制定印发《佛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三部分共130部,定期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领导干部既学好“公共课”又掌握好“专业课”,提高学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学什么”的问题。

以学法办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作为重要抓手,清晰学法内容、学法途径及方式方法,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学什么、怎么学”落到实处。组建“菜单式”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建立“打造一支队伍,建立一个师资库,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方式,推出N个课程菜单”学习培训模式,全市各执法单位依托讲师团开展了100余场次执法业务现场培训。通过创新学法形式,常态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制度,充分解决“怎么学”的问题。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佛山市针对领导干部开展执法业务现场培训100余场次、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300多场次,着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全市领导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入脑入心,筑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治之基,充分发挥其带动提升法治素养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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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佛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举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抓实带头学、示范学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和组织保证。为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示范带头作用,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为市委党校必修课,采取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探索创新网上述法,并将述法结果与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每年市、区、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250多人进行述法,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积极性、主动性。

依托市区两级党校在全省率先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市区全覆盖,全市政法战线“一把手”轮番走上讲台,202435名处级以上干部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全市近万名领导干部接受法治培训。各地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党规,探索建立“说、查、改、立”工作机制,组织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政负责人“关键少数”以身释法的示范效应,带动基层干部对标实践、群众信法守法,形成“讲法促学法、用法带普法”的良性循环,成为激活全民法治信仰、深化领导干部自觉输出、开展法治实践的核心推力。

学中用、用中学,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根本落脚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领导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中用、用中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根本落脚点。为此,佛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干部先后走上讲台,市区镇三级累计130多个部门负责人上台宣讲本部门法律法规,回应群众期待,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获得了有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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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日,中共佛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暨第八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顺利召开。

同时,佛山市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统筹,明确以党校各类主体班学习、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有效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尚法,通过多维度监督与反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从“被动应对检查”转向“主动对标法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断深化法治佛山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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