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切实发挥好依法治省(市、县、区)办、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依法稳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9月18日上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视频培训班如期举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并作讲话。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市(县、区)办、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处(科、股)工作人员共13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深入学习和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明确省委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工作部署要求,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陈旭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认识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更加自觉地扛起这一重大责任,认真履行好应有的职责。
陈旭东要求,各地要认真领会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准确把握党委依法治县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依法分类调整实施县级行政执法权,推动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等工作要求,明确基层治理体系对司法所的新要求,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
陈旭东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加强组织,采取措施,切实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抓关键少数,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内容,列为乡镇街道的“一把手”工程。二是抓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党委依法治县办自身建设,推动相关人员编制尽快到位。三是抓统筹协调,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工作机制,发挥好各党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功能。四是抓执法规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五是抓工作创新,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用,体现“小所发挥大作用”。六是抓督察考评,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培训班邀请省委编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相关专题授课,汕头市、中山市和佛山南海区三个市、区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截至9月初,全省各地都已印发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行政执法“两平台”已在全省93家单位开展试点,累计上线6404人,产生案件5481宗。部分市先行一步,汕头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实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公告了汕头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名单以及一批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共190项);佛山、湛江市为各地党委依法治县办争取了新增编制;中山市制定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清单;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率先推进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市三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