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省司法厅与韶关市委召开座谈会,就推进韶关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大进步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等进行座谈交流。调研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韶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瑞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助力平安韶关、法治韶关建设提供法治服务保障,持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质效,加强基层司法所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交流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主动作为,为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平安韶关、法治韶关建设助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会议指出,韶关市是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的重要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和广州都市圈城市之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融入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自觉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社会关心的领域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及早谋划部署“十四五”时期韶关市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着力点,灵活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切实履行好本级政府统一行使的行政复议职责,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坚守安全底线,紧紧围绕社会转型带来的治理难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的矛盾纠纷化解功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预警作用,做好“后半篇文章”,科学分析研判态势规律,更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增强底线思维,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治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地党委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打造专业化队伍,不断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强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等领域的职能作用,坚持串珠成链,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双向复制,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基层法治建设中“小所发挥大作用”效应。
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安平,韶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超武,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楚明,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朱京平以及韶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