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东时对广州作出的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6月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到广州市南沙区就广州市基层法治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南沙区委副书记、区长董可参加调研。
自2020年起,广州市围绕打造法治城市标杆目标,启动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的方法和路径。南沙区黄阁镇创新探索出由“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普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等领域组成的“法治全镇域”模式,成为首批“广州市法治示范镇”之一。调研组来到南沙区司法局黄阁司法所,实地了解法治示范镇创建、司法所工作等情况。陈旭东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司法所充实法治新职能,积极参与基层政府重大决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工作情况。他强调,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司法行政的根基。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小所大作用”,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向基层法治建设主力军角色“转型升级”,统筹协调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等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当好基层政府法治参谋,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助力推动依法防控,为我省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认真做好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分析研判、成果运用等“后半篇文章”,完善预防性制度规范,将司法所打造成为全面依法治省的“神经末梢”、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街道)政府的“法律顾问”,让“司法蓝”成为基层法治建设最鲜亮的底色。
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以下简称“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自2020年9月正式启用,整合诉讼、仲裁、域外法查明、司法鉴定、调解、律师服务等高端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平台化、专业化、一站式涉外综合法律服务,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保障。调研组察看了解位于集聚区内的南沙法治融合展厅、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支援服务中心、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和金桥司徒邝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了解集聚区探索与港澳规则衔接,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助力广州纵深推进法治引领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的情况。陈旭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实施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聚焦把广州打造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示范区,积极探索超大城市法治建设实践路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广东、法治广州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用良法善治为广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抓住广州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契机,健全完善地方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办事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深入研究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情况,配合推动参与、引领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定,助力推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围绕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推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机制“软联通”,助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南沙法律服务聚集区的示范效应,加快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调解、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要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布局,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青年法律服务人才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努力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法治人才高地。
调研组还前往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加强科技创新领域政府立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以法治为高新企业发展“赋能”的情况。
广州市司法局、南沙区委政法委、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