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工作交流座谈会,就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府立法,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等进行交流。座谈会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徐晓霞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法治建设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三新一高”重要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国之大者”,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面推动实施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为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构建区域协调、绿色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沟通协调,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府立法工作,补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短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文明的法规规章体系;强化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行政执法监督,利用好行政执法“两平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效能,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相关要求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世衍,省司法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朱京平以及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