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省司法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部。根据省审计厅对省司法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虚拟机达到缩容条件而未进行缩容的问题
针对审计提出“省司法厅广东法律服务网环信IM语音平台、广东省公证办证管理系统、广东省人民调解与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广东司法行政公文交换系统4个信息系统4台虚拟机政务云资源使用率较低未进行缩容”的问题,我厅已按审计要求对以上4个信息系统涉及的4台虚拟机进行了缩容整改。该问题已落实整改。
二、关于信息化项目建成后闲置的问题
针对审计提出“广东司法行政信息化工程管理系统建而不用,涉及金额78.8万元”的问题,我厅制定了《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发现信息化项目建成后闲置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对“广东司法行政信息化工程管理系统”原有功能和流程进行了调整,重新启用管理系统,配置系统管理角色,完善工作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工程管理系统作用,防止资源浪费。该问题已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
针对审计提出“榕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及浈江区司法局涉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117万元共支出1.55万元,执行率仅1.32%”的问题,我厅及时下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延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相关地市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并派出督导组前往相关地市进行实地督导,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现榕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及浈江区司法局涉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117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支付完毕。该问题已落实整改。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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