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办成了一批长期想办的大事、想解决的难事,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监管矫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圆满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积极应对收押形势,保持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罪犯非常正死亡“双零”目标。推进落实监狱工作治本安全观,以创建示范监狱为抓手,全力打造2所部级示范监狱,重点培育2所省级示范监狱,积极推动全省监狱共同创建,构建“三级同创”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教育改造和刑罚执行工作,加大罪犯教育转化力度;依托实训基地,加强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编印出监教育工作指引,完善出监教育工作规范及流程;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狱指挥中心基本建成,集成联动初见成效,初步实现视频监控、数字对讲、警务执勤信息、罪犯数据等一体化。全省监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22个单位正式动工;明康监狱、肇庆监狱正式启用。除新建在建监狱外,其他监狱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连续17年实现无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推进打造精品项目和标杆监区,加快产业产品结构升级,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积极配合全民禁毒工程,确保依法应收尽收。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连续4年实现安全“六无”,连续23年实现生产安全。全省各戒毒单位推进心理矫治等四个专业化戒治中心建设,形成了以“三三六”为基本模式、以“四个中心”为重要载体的戒治格局,教育戒治质量明显提升,《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省“三三六”戒毒模式工作成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和支持工作的通知》,与地方政府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57个,基本覆盖禁毒重点地区,促进了强戒工作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有效对接。扎实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约谈、课堂教学工作规定、生活卫生管理规定等20多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引,在省增城所等单位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着力推进教育矫治、执法管理、生产劳动、生活卫生、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衔接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创建,开展规范化戒毒所考评工作。编制戒毒场所建设规划和滚动投资计划,省四戒所一期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肇庆、湛江等地市所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全国司法行政强戒所肝炎肺结核监测指导中心建设任务。
推进“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2.2万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质量”省政府民生实事。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121个建制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出台我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编印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拍摄教学片、宣传片,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协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全省21个地市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非法出境报备工作。推进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建设,云浮、河源等市在全国率先实现部、省、市、县、镇五级联通,我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被列入全国第一梯队;覆盖全省的远程会见系统基本建成,全省共设211个会见点;有序扩大电子手环监控比例,电子定位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近2.66万名,约占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76.7%。开展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延伸监管工作,在广州、湛江、佛山等六市抽调73名监狱戒毒警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省厅再统筹抽调94名警察在全省全面铺开;完成在广州、佛山、惠州、清远四市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震撼教育试点工作,目前已印发方案在全省全面实施。联合团省委出台意见,完善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的工作机制。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刑释人员帮教工作。
二、法律服务工作彰显新作为
推动出台全国首个律师法方面的地方立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推动出台或出台有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有关公职律师资质管理的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文件,我省律师制度改革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出台意见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省共有1271家律师事务所、6420名律师参与,着力推动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升级;建立覆盖法律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近2万个,成员超20万人;全年共举办法治讲座超10万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超43万人次。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启动律师调解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市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城市。推进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律师驻队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全年在336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发展公职律师792人。加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共举办法律培训活动及现场法律咨询活动150余场,为200家企业实施风险法律体检,审核完成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司法救助专题)法律服务费用两批共46家企业补助款申请工作;在线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律师总人次超过1100次,完成电话法律咨询32532通,合同文书审核450余份。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成立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推进合伙联营律师所试点工作,已批准设立1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为42名港澳律师颁发全国首批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工作证,争取一系列政策(如执业范围扩大、执业区域扩大、用人自主权增加、注册资金门坎降低等);52名律师顺利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135名律师入选广东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15名律师成为后备人才;10家律师事务所和36名律师分别入选广东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库;积极推进省内律师事务所聘请港澳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等工作,努力为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建立新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组织成立省司法厅律师惩戒委员会,组织开展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投诉案卷的抽样检查,在全国率先成立律师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实现省、市律师协会全覆盖;与法院、检察院沟通,争取支持,为律师提供休息室、办事便利和维护应有尊严等;为律师办实事好事,扶持律师行业做大做强做优;出台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律师。全省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事务所发展至3054家,律师发展至37478名,2017年办理各类诉讼事务超30万件、其他法律事务超22万件。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名执业律师成为新一届全国或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省律师担任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继续领跑全国。
出台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我省现存10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革转为事业体制;在广州、珠海、汕头、惠州和中山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经司法部评估、批准设立6家,为全国最多。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先后部署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最多跑一次试点等工作;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公证事项的公证执业区域扩大到全省,不再受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的限制。广州市南方公证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称号。2017年7月底至今,全省共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业务1.3万余件;办理银行业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1.1万余件;全省已有9家公证机构开展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试点,自9月以来共办理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案件等各类司法辅助事务2700余件;全省有16家公证机构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办理公证业务1.4万余件。组织全省67家公证机构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1万余件,广州市广州公证处、海珠公证处成为全国“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试点公证机构。80多家公证机构接入广东e公证服务网,50多家公证机构接入广东公证微信号,东莞市已逐步实现80%以上的公证事项可通过网页、微信进行申请和预约。加强全省公证数据中心建设,现有业务数据620多万条,已初步建成遗嘱、企业行为、亲属关系等8个不同种类的公证数据库。推进公证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组织开展全省公证质量警示教育和检查专项活动、全省公证案卷检查等工作,强化公证质量监管。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全年审核并报送司法部任命公证员81名,在全国率先制定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组织全省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出台加快发展我省部分地区公证工作发展的意见,发挥珠三角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开展公证对口帮扶、调整公证执业区域合理配置公证资源等措施,满足欠发达地区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公证宣传力度,组织公证员执业宣誓,拍摄投放公证行业宣传片,组织免费公证咨询活动,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全省公证处发展有新气象,公证机构发展至148家,公证员发展至903名,2017年办理公证案件超154万件。
联合省法院提出建立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司法鉴定与办案工作的衔接。出台我省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加强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推动出台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全省全覆盖,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联合省环保厅公布广东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正式完成两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省级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推进司法鉴定行业“两结合”管理,完成行政机关与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脱钩”。全省166家司法鉴定机构参与787个项目的认证认可及能力验证,参加机构、参加项目连续十多年位列全国第一。目前全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以及国家级的司法鉴定机构达27家。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至266家、司法鉴定人2574名,2017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超过20万件。
在全国率先开通国家司法考试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服务。2017年,全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参考人数近5.2万人,在全国最大考区实现试卷、考场、考试、人员安全。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全省共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324名,是全国选任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已有64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220件,参与率达48.4%。
三、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新提升
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四部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各地在物业、劳动、道路交通、妇女儿童权益、知识产权、保险、金融、渔业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品牌;全力推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已在全省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335个、调解工作室2084个。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自主研发的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正在全省试运行。围绕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全省开展为期十个月的“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与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发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专项活动的内容。2017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超10万次,预防纠纷超3.7万件,调解矛盾纠纷36.1万件,调解成功率约98.0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超67亿元。
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突破
出台规范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程序的规定,全面推广使用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全省123个看守所、156个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推动在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工作站17个。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广州、佛山、韶关、茂名等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低收入户标准调整为按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在全省欠发达地区配置360台法律援助自助终端。圆满完成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式成立。2017年,全省153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730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7.5万宗,受援人数近9万人。
五、普法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推动修订《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成功组织首届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对省法院、省地税局等5家单位进行评议,为全国首创。全省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系统已基本建成,正在部分地区、单位试运行。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首个媒体人公益普法工作室。围绕“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两委换届选举、“三旧改造”“江河治理”“精准扶贫”等专项工作,组织策划各类普法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围绕60多部新法新规进行重点解读宣传。组织全省开展一个月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中,首次开启电视台演播厅电视录播+今日头条网上全程直播+现场传播模式,2个小时直播吸引了近3万人的观看参与。组织省、市、县三级普法新媒体集体入驻今日头条、企鹅媒体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入驻“南方+”“政务网易号”,指导各地市增设报刊、广播、电视法治专栏,开通普法微信公众号,形成“月月有主题、周周有亮点”的持续性宣传模式,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矩阵。深入推进“四级同创”活动,目前首批431家500人以上规模企业、13608个村社区已通过省级创建初审,已完成全国3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20个“法治县(市、区)”创建审核推荐任务;制定创建标准,在全国率先启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推进27个市级、303个县(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35个市级、243个县(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六、基层基础建设凸显新亮点
顺利推进“12348广东法网”建设,得到司法部高度评价。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已收集案例1013件,上报385件;司法部已审270件,通过199件,通过率73.7%。紧密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建立全国首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协作机制,在首批选取广州、佛山市等7个城市试点基础上,现已全省推广,累计解答110转介来电逾4万通,群众满意度达99.81%;与广东广播电视台联手打造“12348在线”栏目;将热线服务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形成分析报告,送各地市政府决策参考;2017年“12348”热线服务总量逾73万人次,服务时长逾440万分钟,接通率达97.63%,满意度达99.54%。“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荣获金音奖——2017年度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奖—客户服务奖,被人民日报《民生周刊》评为“2017民生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广宁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惠州、汕尾市和肇庆市鼎湖区等7个单位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即将完成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司法所队伍的通知》,推动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编制《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对全省司法所实现统一编码。印发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规划书,参与司法部19项部颁标准的编制工作,完成《广东司法行政工作机构与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及通用代码规范》等23项信息技术标准的对标和修订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戒毒单位已接入政法网,实现全省全联通。推进英德监狱、番禺监狱、省三水所、省二戒所等10个单位的信息化示范点建设。完成“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广东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建设。建成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系统(JCIS)集成框架,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已实现12个子系统的集成。建立司法行政共享资源库和共享协同平台,已完成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村居法律顾问、社区矫正、监狱、戒毒等1亿多条数据的归集。新律管系统上线运行,律师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试运行。加快推动监狱戒毒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建设,监狱戒毒单位共有48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认真抓好“放管服”改革,顺利完成省厅18项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广州、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40%以上,申请材料缩减30%以上,均优于浙江、江苏、贵州三省的可比项目。
七、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警察招录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开展医护、小语种、应急处突人员专门招录,引进急需人才。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举办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9讲;全省监狱系统全面推行新警导师制和人才库建设。成功推荐17个对象受到全国性表彰、12个对象受到省级表彰,其中鹤山市鹤城司法所所长刘志锋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四会监狱干警揭海业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长安剑年度致敬人物”。会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第三届全省法律援助40个先进集体、80名先进个人,有效激励了队伍士气。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全视角”警务督察工作运行机制试点。改进省直监狱戒毒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系统内正风肃纪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12家省直监所单位开展巡察,对6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在5家单位设立巡察问题整改追踪问效点。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建立省级示范点3个、市级示范点54个;省律协和21个地级以上市律协全部建立党组织,省律协党委被省社会组织党委评为“先进社会组织党委”。发挥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行业办学优势,推进实训基地等建设。精准扶贫连州市龙坪村已有97户完全脱贫出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