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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时间 : 2014-12-10 14:50:5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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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参与“平安广东”建设,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不断提升

监狱系统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为目标,加强服刑人员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落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教育改造工作评估等制度,总结推广出监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做法,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实现连续13年“四无”安全目标。

戒毒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积极配合“雷霆扫毒”行动,做到应收尽收,收治人数达到近三年的最高峰;做好劳教制度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场所平稳过渡和职能转型;积极探索创建现代化文明戒毒所,出台《创建现代化文明强制隔离戒毒所试行办法》;大力推进戒毒模式改革,探索形成“三期三分六法”戒毒工作模式。全省戒毒所收押强戒人员约占全国16%情况下,绝大多数场所实现“四无”安全目标。

人民调解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医疗、交通、物业、专业市场、工业园等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总工会建立调解衔接机制,“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人民调解工作各显特色:深圳、惠州、珠海以“政府购买服务”、“以案定补”和“一案一补”等形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深圳在全市全面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该项目已被正式批准立项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去年,全省3万多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5万多件,调解成功率96.96%。

社区矫正大力推进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规范执法行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监控措施,基本实现有效管控,全省社矫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安置帮教初步形成省、市、县(区)、乡镇和村(居)委五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建立安置实体1000多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6000多人。

二、主动服务广东经济发展大局,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凸显

律师行业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年共办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业务9200多件;律师行业协会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自律管理成效明显;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加强粤港澳律师业交流与合作,在广东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所合伙型联营试点方案已获司法部批复同意;贯彻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以协议方式聘请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同时,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积极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综治信访维稳等,协调处置敏感、群体性案件;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公证行业加强执业监管,进一步健全公证执业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评查;以建设全省公证信息管理平台为契机,不断加强公证行业的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公证质量水平和公信力。在继续办理传统公证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和拓展公证业务领域范围,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新区产业建设、科技创新、旧城改造等提供公证服务;对涉及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灾难救助等方面的公证案件减免收费。

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具体内容和标准,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去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000宗。围绕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全省各地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99.1%

司法鉴定加强队伍、机构、制度、质量、科技和诚信建设,规范化、信息化和司法鉴定能力水平有新的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普法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法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厅提请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被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广东省司法厅律师执业许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重点确保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

法制宣传“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由14个省领导带队,规格全国最高,力度最大,在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中,全国督检组对我省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组织地级以上市党政一把手撰写法治文章,营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学生学法考试,目前,已有广州、中山和深圳等部分地区实施了不同形式的学法考试制度。湛江市召开了基层以案说法平台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湛江、佛山等地的经验做法。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国税、地税、质检等9个部门,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评比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我省惠州等5个市、19个县(市、区)、1个镇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是全国获奖数最多的省份。全面开展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活动,各地法治文化项目形式多样。各地还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开展新闻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扎实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三进”,服务保障民生更加到位

各地将“三进”工作落到实处。法律服务进村居取得新进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12市实现律师(法律顾问)服务进村居全覆盖。惠州市所有1242个村(居)委全部配备“法制副主任”;佛山市委以法治思维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茂名市委出台《关于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一村居一律师”制度;江门、梅州市全力推行公益性法律服务,韶关市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实现律师(法律顾问)服务进村居全覆盖。全省有1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与1400多个镇街司法所建立了挂钩帮扶关系,律师担任村居委法律顾问近14000个;律师共为基层村居委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万多宗,举办法制讲座近万场,参与法律咨询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近45万人次;6000多名律师担任了兼职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律师进村居工作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厅党委在全面总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经验基础上,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构想,与中山大学组成联合课题组,对我省如何构建普惠均等、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专题研究。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取得一定成效。中山市政府出台《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规划(20132017年)》,并率先建立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平台,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珠海市已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等。这些都为我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网络问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顺利完成省厅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概要设计及各子项目需求编写工作,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开展政法信息网三、四级网络联通县区司法局和镇街司法所工作;推进全省监所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研究、建设及推广使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的需求研究,编制《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2013-2015年)项目建议书》;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建设,重新编写办事指南,提高网上办事深度,改造业务应用系统,省厅69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58项实现网上办理,星级评定为五星;抓好信息系统和计算机安全保密,完成省厅9个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验收测评。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40,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52件。开通全国第一家律师管理网站“广东律师管理在线”;开展网络问政及网络舆情监测,在腾讯微博开通“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厅以及广东律师管理等7个业务微博,拥有听众十万多名。

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大力推动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度培训38196人次,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推动素质建警、科技强警;加强文化建设,举办司法行政系统首届文化艺术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全系统3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2个集体荣获省“工人先锋号”、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96个集体、219人次获得地市以上表彰

此外,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推动创建省级示范性院校工作,狠抓两个管理年(教学质量建设年、行政管理年)活动,不断提升学院教学科研内涵建设水平。司法考试推进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圆满完成2013年司考任务,全年有33583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实现连续12年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

二、2014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部署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戒毒所,打造司法行政优秀团队,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服务民生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能力、执法执业公信力,信息化深度应用能力和过硬队伍建设能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把讲话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要旗帜鲜明坚特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忠诚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要始终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落实好:废止劳教制度后,完善戒毒收治管理体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诉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狱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积极推进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律师重要作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等改革工作。

(二)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民生能力今年,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启动和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地要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计划》,按照“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重点推进如下工作:

1.省厅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之中;各地努力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计划、方案)之中。

2.推进地级以上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实体服务平台建设。地级以上市参照广州市的做法,单独设立法律服务大厅,挂上“XX市法律服务中心”牌子,建立地级以上市一级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省厅与省政法委协调,争取联合发文,在县(区)和镇(街)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加挂“法律服务中心(站)”牌子,建立县(区)和镇(街)一级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

3.着力推进“五项服务工程”。一是推进法制宣传育民工程。二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便民服务工程。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和民服务工程。四是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五是推进帮矫“两类人群”安民服务工程。

4.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基本框架。针对各地区域发展不均衡和法律服务需求程度不同的现状,省厅分别编制各大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全省统一或分类的管理和实施标准,各级各类法律服务平台(窗口、网点)的建设和运行标准,服务提供标准,以及服务需求和政府购买目录,明确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能定位、岗位权责、工作流程、实施规范和质量标准等。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的需求研究,争取立项启动建设。

(三)努力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戒毒所,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能力。全省监狱、戒毒单位要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戒毒所为抓手,深化监狱、戒毒工作相关改革,按照已出台的《创建现代化文明强制隔离戒毒所施行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试行办法》,全面启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戒毒所,推进执法规范化、教育改造(矫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手段信息化和和队伍专业化,打造平安稳定、科学改造(矫治)、公正廉洁的监狱、强制戒毒所,争当全国排头兵。

(四)不断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提升执业公信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注重搭建法律服务者发挥职能的工作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三是健全执业监管和评价体系。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五)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深度应用能力。积极推进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基础建设,基本完成政法二、三、四级网络和相关配套建设,基本建成贯穿省、市、县、镇的全省司法行政信息高速公路。实施广东司法行政综合办公平台、广东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平台、省司法厅数据中心运行环境、广东司法行政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省司法厅安全体系等政法网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开展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建设,建成省司法厅综合网上办事系统,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反馈办事结果、进度全程查询和监督,并进一步精简优化再造行政流程,提升网上办事深度,逐步实现政府办事“零跑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开展全省网上法律服务大厅(综合门户)、法律服务信息资源库、网上法律顾问(咨询)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平台等需求研究,争取启动建设,逐步实现“全省一站式”网上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全省律师管理系统、律师诚信系统、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平台、全国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全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研究、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部署推广、培训使用等,促进各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抓好全省监狱戒毒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全系统的应急指挥与安防监控体系。做好依托信息化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专题工作,推进廉政风险监督平台建设。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部省联网、大数据应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电子文件交换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电子证照库、公民主页等建设工作。

    (六)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优秀团队创建工作,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以严明纪律为关键,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1.深入推进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创建优秀团队指导意见,全面开展修订完善厅机关干部队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律师队伍等三支队伍优秀团队创建实施细则。

2.强化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监督、风险防控、制度预防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围绕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二是围绕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三是围绕构建“不敢腐”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以责任追究为重点,逐级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各单位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阻碍案件查办工作的,要加大追究案发单位领导党政纪直至法纪责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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