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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

时间 : 2015-01-06 11:38:44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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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工作总结及

2015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导向,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列入《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并作为2014年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已经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修编版)。为扎实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厅出台了《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14-2020)》、《2014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计划》、《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方案》、《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召开工作推进现场会,开展全省巡回辅导。目前,部分先行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他地区正在试点推进中,公共法律服务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逐步显现。五项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1、法制宣传育民服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加强平台建设。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组织2014年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推广湛江市“一中心三平台”模式经验做法,向基层群众进行“以案说法”教育。目前全省已建立村居“以案说法”平台3500多个,遍布全省农村、乡镇和社区推广惠州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制度化做法,加大青少年普法力度,开设“学法考试”试点。目前全省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逾千个,其中茂名市将实现年底市、县5个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全面启用。举办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品牌建设。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戒毒基金会、省律协在汕尾市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法引我行,拒绝毒品”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活动为期半年,并结合千名青年志愿律师千场法律服务活动,让律师进校园。抓好《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法制宣传,制定下发宣传活动方案,编写法制宣讲提纲,编印信访条例宣传普及手册2万份。针对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多层次、多元化法治创建活动,打造广东特色法治文化品牌。2014年全省建成和启动在建的法制长廊、法制体验馆、法制广场、法制公园等约50个。

2、法律行业便民服务。一是公证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便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建成全省公证遗嘱中心,收集全省公证处自设立至今所办理的全部遗嘱公证信息。“广东公证在线”门户网站建设完成采购公示。群众将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公证处提交办证预约、申请、缴费、查询、咨询。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公证处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设立公证信息员,方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了解公证服务信息,反映办证需求。东莞全市3家公证处在32个镇(街)、593个村(社区)设立了公证信息员,构建起纵横联系、覆盖村居的公证信息员网络;佛山市南海公证处聘请村(居)年轻干部为公证信息员,公证信息员队伍覆盖251个村(居),实现了一村(居)一公证信息员。2014年全省办理公证案件超过140多万件。二是努力提高司法考试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我省2002年至2013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信息档案(约5万份,近30万页)进行整理、编目、造册、装订、归档。对已保管满5年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移交省档案管统一管理,并对所有纸质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录入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司法考试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顺利完成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制证工作。我省提交的3014人申领材料全部予以审批通过,并批准现场制作证书,其中含内地居民A3001人,C13人。圆满完成2014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2014年我省报名人数达到33746人,位居全国首位,合格人数为5163(不含放宽231),报名通过率15.30%三是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探索和创新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2014年,我省共有217家司法鉴定机构,2191名司法鉴定人,涵盖22个业务类别,全省司法鉴定案件数量约9.5万件。

3、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推进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召开立法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的框架和内容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并列入今年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组织“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部署,制定《关于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配合农村、劳动、信访、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4年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纠纷75448次,预防纠纷33988件,调处矛盾纠纷329605件,调解成功率达97.67%。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成功举办了2014年度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之一的“广东省第一届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大赛”。全省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21个(另有调解工作室56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6831名,2014年调解纠纷逾10万宗,调解成功率为90.9%

4、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在全省149个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依托镇街司法所和相关组织、单位建立了共265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些地方还在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或者联络员,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本实现,覆盖对象约5600万人,基本实现应援尽援。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在全省推广使用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广东法律援助网;积极推进在全省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省内选择7个机构作为我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继续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启动实施对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考评,促进珠三角地区60%、粤东西北地区30%的法律援助机构完成规范化、标准化改造建设;重点推进各级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机构临街一层接待窗口比例达到60%以上。2014年,全省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万宗,已结案件17564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5269.04万元,受援人3.5万人。此外,大力组织开展“1+1”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选派22名律师志愿者赴西藏、新疆、内蒙、甘肃等高原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树立我省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5、安帮矫正安民服务一是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下发《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联合省综治办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明确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任务。联合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将指导管理费、工作经费、设备费三项社区矫正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二是探索市、县(区)司法局与监狱结对共建。研究制定《关于市县(区)司法局与监狱结对共建推进特殊人群帮矫和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监管教育、救助帮扶、无缝衔接于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全省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督查。全省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和刑释人员衔接率得到提升,信息核查率从去年的90%提高到95%

(二)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20145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528,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后,省厅按照省委胡春华书记“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批示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抓好工作和业务指导。省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制定发布法律顾问合同(样本)、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指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信息数据统计与报送9个指导意见或工作指引。二是抓好律师人员配置。针对我省律师资源分布极不均匀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资源配置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机制,安排律师人数较多的广州、深圳等六个珠江三角洲地市与律师人数不够的粤东西北地市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确保全省每个村(社区)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抓好岗前培训工作。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地组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集中培训;省厅组成两个培训小组,到各地市开展专题讲座和业务指导。四是提供智力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法律服务团队的业务素质,省厅组织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需要的普法课件、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业务指引和典型案例等材料,选取编辑涉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务指引23个、普法课件63个、普法课件(PPT57个、典型案例190个,编印成册下发到给全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所有律师。五是抓好工作检查督导。2014,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各地出台实施意见、专项经费落实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签约及开展服务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截至201411月,珠三角9市和粤东西北12市试点县(市、区)16206个村(社区)中,有16202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三)努力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戒毒所

积极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制订《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方案》和《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标准》,201411月前组织完成第一批次监区自查和验收工作。着力推进“阳光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在全省监狱系统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和信息网上公开。巩固深化“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全面推进“一人一策”改造模式,在深圳监狱开展循证矫正模式试点。推进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省监狱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全部纳入当地培训总体规划,外省籍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纳入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

扎实推进创建现代化文明戒毒所工作。认真抓好劳教制度废止后续工作,按照司法部部署落实场所摘牌、制度清理和职能转换等要求,争取20147月省政府印发了省戒毒局“三定”方案,省、市编办下发了关于省直和地市劳教场所更名通知,全省各劳教场所全部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实现平稳有序过渡。坚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以“四化”建设为目标,制订下发了《创建考核细则》和《戒毒业务四化指引》,召开了“7·29”全省戒毒系统创建工作现场会,加强创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场所软硬件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强戒人员分段收治规定,狠抓集中入所教育。全面推进“三三六”戒毒模式,围绕“三期、三分、六法”要求,强化教育时间、内容、师资、设施保障,初步形成了戒毒走流程、流程有内容、方法有技含、循证讲质量的做法,有力地配合了全省禁毒工作大局,2014年各强戒场所实现安全“六无”。

(四)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按照广东省深化改革方案的分工安排,我厅主要参与省司法体制改革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小组的具体事项,在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及分工方案中,由我厅牵头的事项7项,参与的23项;社会体制改革分工方案中,由我厅牵头的事项3项,参与的15项。具体如下:一是列入广东省推进改革先行试点:扩大法律顾问或律师进村(社区)等制度试点。二是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在《广东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及分工方案》中,明确省司法厅牵头7项,分别为:推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我省戒毒场所职能转型,改革完善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市两级管理体制;完善狱所务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健全侦查、起诉和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参与的23项。三是司法部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在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中明确改革任务6项,分别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深化狱务公开;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工作;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措施。目前,我厅正按照省委、司法部部署,强化协调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安排专门工作力量,负责改革任务推进,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措施保障四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自2014年1月启动“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省厅根据各项业务职能,对行政职权进行逐项梳理。初步确定我厅的职权目录表,共清理出行政职权160项,提出职能转变方案,建议部分涉及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地市司法局,调整部分其他管理事项,同时建议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等。目前,正对照省政府确定的《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18个大项),对非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取消调整工作。另外,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正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工作,对司法部2014年同意下放的涉港澳行政审批事项正制定详细的落实措施,内容也将纳入到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五)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进一步提升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制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创建“优秀团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系统创建优秀团队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推进了创建优秀团队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对厅机关、省直监所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及评议,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职数管理及使用情况检查整改工作;密切关注全省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严把进人关,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为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和规范警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以监管安全、生产安全、队伍安全,特别是警容警纪警风为重点的专项警务督察;积极牵头启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培训210名处级干部,组织86名领导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和调训,举办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培训政工部门领导62名;举办厅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迎“七一”纪念建党93周年大会成功推荐1个单位分别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省工人先锋号,3人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7个集体、80人荣获全国监狱戒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2个单位、5人荣获广东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公务员,组织开展厅文联更名、“文学进警营”等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要对全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改革任务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保证同步推进,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015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及分工方案》,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好我厅牵头的改革事项,积极参与有我厅参加的改革事项,使全面深化改革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上。同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

(二)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胡春华同志有关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做好2014年试点工作总结,制定并实施2015年全省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分类解决欠发达地区的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做好全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的业务培训,提高律师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争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议;以现场推进会、学习交流活动的方式指导各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计划进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协调各部门出台一批标准;收集整理一批实体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与厅办公室共同做好实体平台与信息化网络平台协调运行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有新突破。

   (四)继续推进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和戒毒所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按照中政委5号文件要求继续完善监狱公正执法和监督机制,继续深化狱务公开,严格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夯实监狱安全防控基础,探索推进监狱管理工作精细化等试点工作,提升罪犯管控水平;继续探索推进“一人一策”和循证矫正模式研究和试点,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和监区文化建设,继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加快政法网二期工程和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 

    坚持以戒毒业务“四化”建设为目标,严格落实《创建现代化文明戒毒所试行办法》和《戒毒业务四化指引》规定要求,不断夯实业务基础,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努力实现“六无”目标。按照“科学戒毒、淡化心瘾”的思路,强力推进“三三六”戒毒模式,严格落实教育时间、内容和流程要求,融入循证戒治、数据比对等方法,探索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与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机制,切实提高戒治质量和水平。

    (五)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养优良作风为保证,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工作,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廉政风险监督平台的建设,推进子项目构建。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从严管理,加强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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