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 2010-01-13 12:01:0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广东省司法厅文件

粤司办〔20106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

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单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司法厅

二Ο一Ο年一月十三日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一、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9年是司法行政工作应对新世纪以来最重大挑战和考验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和省长黄华华同志先后对司法行政工作视察指导,高度评价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取得的工作成绩,高度评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十不让”守则活动,充分肯定省厅“把最为困难的一年变为最有作为的一年”的工作思路,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警,有力地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为实现全省“三促进一保持”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全省监管教育工作认真贯彻“首要标准”,监狱系统实现连续9年、劳教系统连续7年无脱逃(无逃跑)、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重新违法犯罪率持续保持低水平。人民调解在积极化解金融危机引发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的同时,继续多行业、多领域、多衔接发展,在联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参与处置重大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50093宗,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和指导律师履行维稳责任,参与或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突出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组织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公务员进行了学法考试;办好广东法治论坛,全省普法大格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新成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应对金融危机,成立各种专项律师服务团,为台资企业、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和“三农”提供专门法律服务,从法律层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公职律师和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以及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公证服务的监督指导,积极拓展对外经济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活动,突出开展生产经营、风险防范、调处劳资矛盾、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诚实守信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企业法律体检”“企业法律走访”等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制环境。

(三)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加大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力度。公证服务开展“三民”(为民、便民、利民)窗口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502宗,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9496宗。公益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扩大。

(四)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软件建设,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新提高。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部署,积极参加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司法所为基础的建设,通过中心这个载体和平台,有力促进了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职能得到进一步凸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注重司法所长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大培训力度,省厅全年举办12期培训班,共有1147名司法所长参加培训。基层司法行政装备和经费保障状况有新的改善。

(五)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全省监狱基本组建起监狱企业公司,实现监企分开。劳教财政保障有新的改善。劳教所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地方立法工作,制定法援、律师、公证管理等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全省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化律师体制改革,“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积极落实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措施,做好港、澳、台考生在我省参考工作,去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参考、通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的力度加大,省法律援助处改设为法律援助局。依法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有新突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六)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刻吸取茂名监狱案件的教训,深入开展以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为重点的纪律教育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监狱、劳教所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党员关系全部接转。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十不让”守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关于广东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排头兵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服务和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形成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争当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能力有新的提高。

我省司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法学教育、文化建设、保密、信访、老干部、工会、后勤服务等工作都取得新成效。

二、2010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今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五个更加注重”,落实“五个扎实推进”,围绕我省实现“平安亚运”、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0年)》,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突出抓好“六项”工作,紧紧抓住影响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我省当好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1.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取得三个新的突破: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上取得新突破;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的功能上取得新突破;在主动参与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上取得新突破。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三个新突破:在主动承担社会管理职能,主动进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和体系上要取得新突破;在强化特殊群体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在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管理职能上取得新突破。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要取得四个新突破:在监所细化执法标准,落实公正廉洁执法的各项要求上取得新突破;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在完善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上取得新突破。各地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2.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的“两个关键时期”的判断和把握“五个基本点”、取得“六个突破”的要求,形成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总体工作思路,尤其要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六个方面“促短变长,促长变强”上下足功夫:在服务调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要重点突出提升为“双转移”和“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在自主创新方面,要重点突出提升为维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在惠及民生方面,要重点突出提升提供法律援助和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能力;在进一步提升发展珠江三角洲方面,要重点提升法律服务一体化的能力,以及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重点提高确保亚运安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能力,重点做好人民调解、监所安全执法工作、特殊群体帮教安置工作,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和普法惠民的措施;在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方面,重点抓住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这个契机,全面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

(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我省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发展

3.发挥专业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员为国家、部省合作和我省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三促进一保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提供法律服务。

4.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建设厅《关于在房地产登记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公证职能作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登记与公证核查的衔接机制。

5.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广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建设优质型现代农业以及壮大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6.积极为我省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加强招商引资、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展地区总部经济、发展服务贸易、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及全面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拓展粤港澳台和泛珠合作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在积极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和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中,法律服务要致力于珠三角一体化专项规划,推动产业转型、环境再造,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城市圈;致力于为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定期走访、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减费或免费优惠服务。

7.着力营造有利于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制环境。继续推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企业普法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三旧”改造、广货内销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我省扩大内需这一经济工作战略基点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在农村深入开展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农民自觉学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所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8.不断健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以落实监所“八个方面管理”为着力点,加强监所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进一步提升监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要把加强监所管理放到社会稳定大局、放到监狱劳教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去谋划,绝对不能因为监所管理不力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9.进一步强化监所党委班子建设。要以茂名监狱案件为严重教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强化干警队伍建设,尤其要强化队伍管理责任体系;必须进一步强化监所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尤其要抓好“五个坚决杜绝”的落实;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市管监所的管理和指导,尤其要提高执法管理规定的执行力。

10.全力以赴保持监狱、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突出抓好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落实厅党委关于“百日专项安全活动”必须实现的十项刚性要求,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持续实现“四无”目标。

11.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推进社会帮教,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彰显监管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源头性重要作用,促进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后顺利融入社会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12.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戒断效果。要根据劳教人员减少、强制戒毒人员迅猛增多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从劳教人员认罪认错教育转变到以强制戒毒人员戒毒脱瘾为主上来。

(四)整合资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3.抓源头。组织和指导律师、公证工作为党委、政府和企业提供作决策、上项目的法律服务,评估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配合协作,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的前瞻性、基础性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代理案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在清积案方面,组织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引导群众消除陈年积怨,避免矛盾积累演化为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14.建机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快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创新调解方法方式,引进社会心理疏导、法制心理疏导和道德启示等手段,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机制。

15.强基层。遵循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在基层的特点和规律,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优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帮助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基层政府与民间沟通,探索利益协商、事前化解矛盾的机制。继续深化与周边省(区)的协作关系,共同预防和化解省际边界矛盾纠纷。

(五)高度重视改善社会民生,着力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

16.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认真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法律援助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十项措施,让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加强异地法律援助协作,建立健全异地办案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网上受理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

18.把深入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法律服务行业实施、社会支持参与、个人志愿奉献”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不断增长的新需求、新期盼,特别是适应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涉及法律服务的需求,丰富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构建“法律服务大格局”的成效和经验,并作为改革发展成果的一个组成部分体现到服务和改善民生上,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共享。

(六)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9.加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部署,重点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职责和协调联动落实,建立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落实保障并建立起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形成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常规化,特别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劳动;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巩固和扩大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20.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 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监狱、劳教所要加强对服刑和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心理适应能力,掌握谋生就业的一技之长,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建立健全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加强衔接、管控、教育,防止脱管漏管;切实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生活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他们的心理障碍及时进行疏导,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2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推进区域、行业、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在搞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根据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意见,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我省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增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活力

22.推进监狱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在落实全额保障、规范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相适应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3.进一步健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制度。完善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考核和诊断评价工作机制;完善与强制隔离戒毒相适应的劳教工作保障机制;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接收、管理、教育、治疗等制度,为探索有中国特色戒毒康复事业创造经验。

24.加大监狱布局调整力度。要加强监所基层建设,深入推进监区、大队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5.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的三项任务要求,重点健全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五项制度。根据实际工作的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对经过探索、总结、规范形成的有效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

26.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的地方立法,以及其他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对律师执业状况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相关部门规范公民代理行为,打击非法职业公民代理;找准“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切入点,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效能;总结公职律师试点经验,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发展;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惩戒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27.推进公证工作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公证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廉洁履责”的总要求,继续做好公证机构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加快公证处转制,完善和理顺公证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证行业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公证服务。

28.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三个纳入”落实,即把法律援助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促进事业编制的市、县(区、市)法律援助机构列入行政单位序列;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29.深化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3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效能和权责明晰的原则,委托(下放)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权,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

(八)周密部署、落实措施,全力做好“平安亚运”工作

31.建立集中统一的安保指挥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作。从省厅、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到各地的司法局、监狱、劳教所要树立“亚运安保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落实领导责任制,从不同层面制定出切实严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体系,严把关键时段,严控危险物品,严守要害部位,严治突出隐患,严防重点人员,确保不发生影响亚运安保、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32.积极参与“护城河”工程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根据构建亚运安保外圈、亚运安保内圈、亚运安保核心圈的不同要求,主动与周边省区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合作,构建起亚运安保跨省区际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律援助的外圈工作机制;加强省内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与各有关部门的主动配合,构建起落实重点人群管控、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内圈工作机制;建立起广州、佛山、东莞、汕尾等有赛事城市的司法行政亚运安保工作一体化的核心圈。

33.把“平安亚运”作为今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线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省厅将制定出司法行政机关的亚运安保工作方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管控范围,确保不发生破坏、干扰亚运会的事件和活动;监狱劳教所要突出防范重特大案件和事故,要全部实现安全无事故,不发生脱逃、非正常死亡、哄监(所)闹事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亚运安全的事件。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发生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九)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34.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

35.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保障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36.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执行政法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培育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提高解决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问题的创新思维能力和水平,增强带好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推进预防关口前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政工部门协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制度,定期对队伍进行动态分析,及早发现问题苗头,主动防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权力行使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和机制。

38.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发挥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能作用,加大对司法所长、监所中层领导和县级司法局长、监所科室负责人集中到省厅轮训的力度,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岗位执法和服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39.加强执法和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保公正。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职业规范,完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规范,完善狱政、所政和政务等公开规范;除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实行公开,特别是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执法执业环节和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改进执法执业方式,细化执法执业标准,严密执法执业程序,使执法执业的所有环节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要引导推动律师所规范内部运作,完善分配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加强团队合作和专业化发展,加快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的转型升级步伐。

40.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提升“软件”水平,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新的工作平台,理顺关系,积极作为,抓好基础,创新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建设,从着力解决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入手,以提高硬件、软件建设促进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41.为促进基层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各级领导机关要坚持为基层服务,坚持从优待警,工作重心下移,充实一线力量,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关心爱护基层干警和工作人员,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基层干警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推进落实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最近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已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基层司法行政经费标准,确保经费保障。要加快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全省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以监狱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快全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技术运用水平,增强工作效能和执法执业公信力。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