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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时间 : 2009-01-12 12:01:0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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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促进广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受住非同寻常的考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思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查找制约影响广东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我们直面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深刻,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够强,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本领不够高等不足的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起了以高端视野和良好精神状态审视谋划工作的观念;加大内涵科学发展,做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观念;重心下移,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观念;重视发展和职能发挥的质量提高的观念;科学整合资源的观念;服务大局、乘势而为,壮大、做强司法行政工作核心要素的观念;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标准和模式的观念;创新有效发挥职能与抓落实的体制机制的观念,逐步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并正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应对重大紧急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我省遭受罕见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部分监狱交通、电力、供水中断,生活物资紧缺,狱内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造成春运形势告急,大量外来员工滞留过节,社会不稳定因素剧增。“5.12”汶川大地震,家庭受灾的罪犯、劳教人员情绪波动较大,监所内不安定因素增加;社会上不少家庭受灾的外来员工急盼拿到欠薪而与企业的矛盾纠纷增多。维护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问题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骤然增加等等。在这些新的考验面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快速反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特色、特长、特点的职能作用,有效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了监所的安全稳定。

­——监狱劳教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省监狱连续8年,劳教所连续6年监管安全。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围绕落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健全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整合各种改造挽救手段,促进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监所信息化建设加快,技防能力得到增强。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启动了8个单位的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监狱布局调整力度加大,蕉岭监狱迁建工程完成并实现整体搬迁。劳教场所戒毒主战场作用进一步凸显。省劳教局加挂省戒毒管理局牌子,劳教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积极推进戒毒康复工作,以省三水戒毒康复所为主要基地,进一步扩展到其他6个劳教所。戒毒康复的社会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关注民生取得新成效。律师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妥善做好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代理工作,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整合律师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与行业构建法律服务联合互动机制、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法律顾问延伸到农村社区等活动,为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有广东特色的统筹区域城乡发展、产业结构和劳动力转移、推进我省经济国际化、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以及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民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公证工作在预防矛盾纠纷、保障民事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鉴定继续保持在全国的先进行列,多个项目名列全国前茅,是目前拥有国家级评审员最多的省份。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围绕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目标和工作部署,突出抓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重点普法对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支援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确保北京奥运会平安等重大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五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师团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和完善工作机制。全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基本完成;“一车四机”办公设施全部到位,为欠发达地区的228个镇、街(含全部中心镇)司法所配备小汽车。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庭、综治、信访的“四结合”基层维稳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的进展,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3万多宗,加快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步伐。开展流动刑释解教人员“两头管、两头衔接”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扩大和深入推进。

——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有新的进展。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800宗,受援者52600多人。继续推进《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实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科技保障机制、人才保障机制、办案质量保障机制。在总结广州市天河区、佛山市三水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工作以及各地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入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意见》,对公益法律服务的主体构成、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进行比较系统的探索,加快了公益法律服务发展和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法律服务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民生的新品牌。

——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建设、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培训格局初步形成。大力宣传表彰和推出了坪石监狱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确保安全稳定、省劳教局赴四川灾区心理辅导队以及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朱铁、基层调解成绩突出的司法所长邓火坚等一批先进典型。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围绕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开展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警囚关系不清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司法行政队伍违纪违法案件减少,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不断完善。面对新增在校大三和台湾考生,全省考生再创历史新高的新情况,强化考务工作,创新监考方式和手段,考试现场全部实现高科技监控,确保了万无一失。认真调研,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改革提供依据。

——其他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培训教育、加强学生管理,整体工作上新水平。调查研究和法学研究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信息工作继续保持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信息化建设有较大的突破,建成了省厅与各市联网的视频系统。法制工作在推进司法行政立法、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司法行政文联积极开展活动,促进了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工会、老干部、信访、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都有新发展、新成绩。

回顾2008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经受住非同寻常的考验,关键在于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键在于认真履行维稳第一位职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关键在于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得益于改革开放30年打下的坚实基础,得益于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的优势,得益于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的机遇、平台和注入的动力。

二、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省直政法部门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省工作大局,重点突出“两保两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司法体制改革、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

1.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结合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盼和应对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执业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2.继续解放思想,做到“三个不满足、三个新提高”。不满足于班子团结实干有成效,更要在驾驭科学发展的本领上有新的提高;不满足于改革开放30年来有一系列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更要在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上有新的提高;不满足于对具体工作的推进,更要在提高队伍履行职责能力上有新的提高。

3.突出重点,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建立健全9个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问计寻策的大局谋略机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维稳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服务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的服务民生机制、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的高效管理机制、增强司法行政核心要素的活力机制、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人本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协调机制、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团队的机关作风建设机制。要研究探索“六个大格局”:法律服务大格局、法制宣传大格局、教育改造大格局、人民调解大格局、法律援助大格局、帮教矫治大格局,创造出新的经验。以上工作思路,要在即将开始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形成总体工作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措施。

4.强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和考核。要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各项业务等层面,立足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核算方法和服务、促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修改完善对各级司法行政工作的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反映科学发展的指标。强化对重大的专项、专门工作的绩效考核,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主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促进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这一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6.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抓紧组建中小型企业法律顾问团、台商企业法律顾问团、侨商企业法律顾问团,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对接”和“法律体检”活动。要组织律师、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为重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公共投资及民生问题的措施落实提供法律服务。要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主动为处理外资非正常撤离导致的经济纠纷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7.加大服务“三农”工作力度。组建“三农”法律顾问团,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地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8.认真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等活动。对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要主动协调工商、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黑律师”、假律师。

9.落实法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处理经济纠纷时,既要保障“双转移”政策的实施,又要防止保护落后产能企业;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资方度过暂时困难,避免造成更多的企业倒闭和工人失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探索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措施,因地制宜地推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惠及更多群众。

(三)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确保监狱、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四项机制”和“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11.加强监狱、劳教所的基层建设。大力推进安防体系建设、监区(大队)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规范管理,提高一线科学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监狱、劳教所应急专业化建设,实现科学用警和科技强警相结合,促进危机管理制度化、防范实效化、处置专业化、保障常备化。

12.加快推进我省监狱布局调整。抓紧落实重点项目,在建的项目抓紧完成,尽快形成新的收押能力。

13.探索和建立实施首要标准“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首要标准,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要求相适应的监狱、劳教工作运行机制,尤其在领导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治等手段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14.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对罪犯的减刑、假释由比例制向达标制转变,改造表现考核由年度制向累计制转变的创新,依法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防止脱管漏管,降低重新犯罪率。

15.注重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排查化解机制、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化解、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的衔接配合,上半年实现珠三角全覆盖,年内实现全省全覆盖。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广泛介入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事件的监管和指导协调。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发现苗头要快,因案施策要准,解决问题要当,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体冲突,努力做到处置群体事件尤其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矛盾纠纷不留后患。

(四)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6.加大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力度。突出重点,适应特点,研究制定不同重点对象法制教育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不同对象特点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7.在“三围绕、一推进”上取得新成效。围绕保障科学发展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服务和谐广东建设、服务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在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上取得新成效;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在增强企业坚定信心渡过难关上取得新成效;围绕推动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树立法律权威,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上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8.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坚持从“三贴近、两增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增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出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和评估体系。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法制报刊和普法网络的主阵地作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法制新闻作者队伍的组织指导,加强与部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合力。

(五)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9.继续推进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做到巩固阵地、充实队伍、增强保障、发挥作用,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9年在全省开展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监区(大队)工作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年活动。

20.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监所安全防范监控建设。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举全系统之力,创造条件,加大建设和推进的力度。

21.主动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将基层司法行政涉及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主动纳入政府公共管理的范畴。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定位是面向基层群众的公益法律服务。政府积极推动“购买服务”,增强基层的力量,力求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

22.统筹和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和服务窗口的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服务规则,促进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加富有成效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23.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的建设。能够下放、委托的权限尽量下放、委托,提高县(市、区)司法局管事管好事、干事干好事的能力。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县(市、区)司法局做实做强职能提供条件和保障。

(六)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活力

24.深刻领会《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央【2008】19号)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理解改革的目的、任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落实具体工作与改革大局联系起来,以改革促进工作,在工作中体现改革精神,推进司法行政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深刻理解改革的基本原则,深刻理解改革的内容和措施,通过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增强司法行政的核心要素和工作活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25.积极稳妥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认真研究和进行以下13项工作改革: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切实抓好配套资金和各项政策的落实;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对部分违法人员实行教育矫治,将吸毒人员纳入强制隔离戒毒和康复戒毒范围;适当减少监禁刑,建立与非监禁刑相适应的社会防控机制;探索确已改过自新的未成年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从2009年底在全省全面推开;探索刑罚执行适应国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措施;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完善司法考试通过制度和增加司法考试大纲内容;改革和完善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两结合”管理体制和律师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努力推动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扩大覆盖面,促进应援尽援;依法推进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发展壮大公证队伍,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等地方法规的立法进程;将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体制,经费划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四大类,确定负担级次和比例。当前,要重点落实监狱、劳教所全额保障和省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广东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作为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支撑和核心要素的一个重要举措抓好落实。

26.开展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招录培养体制的改革。以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目标,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27.加强对司法行政法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相关的调研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有针对性的实施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为落实改革措施争取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8.在更高起点上谋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厅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抓紧制定、促进、保障《纲要》实施的意见,推出新举措,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胆先行先试。

(七)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9.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培训规定》、司法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办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干部培训的特色和效果。

30.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和机制。建立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督学相结合的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将干部培训情况作为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的重要依据,实现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1.建立健全理想信念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政治培训制度,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强化在职培训、任前培训、晋升晋级培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相结合,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者统一”、“三个至上”、“三个效果统一”。

32.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司法行政机关的光荣传统,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加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结合实际完善职业行为守则,引导广大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保持职业良知、职业道德和价值追求。

33.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今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治理,对队伍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护短,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34.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能力。大力加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五种能力”(教育改造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依法诚信执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执法执业能力建设,开展脱产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争当岗位能手、行业标兵。

35.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以创新精神抓好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落实;深化政务、狱所务、法律服务公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尊自爱,自律自强,做好表率,当好带头人。

36.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政治保障。以“三个全部”为目标,全面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上半年内,全省要实现律师党组织全部建立、律师党建工作全部覆盖、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

37.进一步关爱司法行政干部和职工。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过程和实际工作中,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要抓住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机遇,争取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职务序列制度,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警职工的积极性。

(八)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工作全面落实

38.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把省厅制定的《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十不让”守则》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对转变作风成效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加大对作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起来,作为抓队伍、抓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

39.组织干警学习贯彻汪洋书记对我厅“十不让”守则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十不让”守则的内容,形成宣传学习提纲,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对“十不让”守则进行逐条解读,对照落实,使“十不让”首先在各级机关体现、在各个服务窗口体现。

40.建立执行、考核、监督和落实“十不让”守则的常态机制。要把“十不让”守则执行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干警职工、每一个服务窗口,全面覆盖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狱、劳教所。把“十不让”守则与考核、任用、奖惩结合起来。加强对“十不让”守则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坚持不懈地组织明察暗访,及时曝光、通报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总结、宣传和推广“十不让”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41.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要以工作到位、职能发挥到位,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的重要标准,既要抓好现有措施的落实,又要根据发展需要出台和落实新的措施。各地、单位要围绕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确定自身工作的重点,把狠抓落实作为带动全面工作的“牛鼻子”,把有限的力量用在实现重点工作突破上。

42.创新抓落实的方法举措。要大胆创新政务运作模式,突出机关不搞官僚主义、基层不搞形式主义这个要求和抓住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这三个重点研究和推进创新。

43.强化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定抓落实的目标进度,围绕工作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计划,明确进度。出台刚性化的问责办法,形成制度,切实改变在责任问题上“吃大锅饭”的状况,把共同的责任具体化为各级各部门和每个人的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进度、措施、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44.推广抓落实的典型经验。要培育、发现和推广一批成功的典型和经验,并形成发现典型的机制,创新典型成长壮大的环境,找出典型成长的规律,健全推广典型的模式,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变成推动工作的动力。厅党委成员、厅领导每人每年要抓两件以上大事的落实和推进,并与两个地级以上市或两个监所挂钩,开展抓落实的督导工作。

45.改善抓落实的工作条件。下决心把会议、文件、检查考核活动减少一半,能用视频网络解决的,一律使用视频网络。领导干部下基层做到轻车从简,减少陪同。要厉行节约,打造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费用、办公经费预算实现“五个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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