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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 : 2020-03-27 10:11:5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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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新组建的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继续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全面实施“1+1+5+5”重点工作,有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稳中提质的奋进态势。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对标贯彻上级部署坚决有力

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厅党委会32次、厅党委中心组9次开展专题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对表对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决策部署,以及司法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助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双区驱动”“双城联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重大任务中,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实施“1+1+5+5”重点工作,加强立项督办重点任务、硬任务,每季度开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态势分析研判,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有序落实

持续加大机构改革统筹指导力度,全省市县两级司法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系统切实担负起“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改革,印发全面深化我省司法行政改革的任务分工计划,明确10个方面、47项改革任务和204项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广东省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并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省司法厅作为司法部和广东省唯一的代表,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发言。统筹抓好为推动“双区驱动”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召开首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推动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第二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开发上线“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成立全国首个具备“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调解”双重职能的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高标准承办首届世界律师大会,有力推动国内外律师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双区驱动”等发展战略;修订我省粤港澳律师所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全省现有境外律师所驻粤代表机构33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10家,粤港协议联营律师所1家,9家律师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5家;出台省司法厅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制定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4个方面14项措施,有效形成法治建设领域利好叠加的“双区驱动”效应;以同等力度在法治领域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深圳“双城联动、比翼双飞”,有效增强促进全省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省司法厅行政权力事项79项、压减率为86%;梳理统筹政务服务事项403项,可网上办理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从47%提升至70%,办理深度达四级的占比99%。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省已累计取消证明事项1220项,仅保留36项;清理修改涉及证明事项及兜底规定的省政府规章8部、部门规范性文件42件;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受理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555宗。

三、持续加强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四梁八柱逐步搭建

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省委领导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架构,推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召开第二次会议,制定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和法治调研、业务例会等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推出首批30个行动项目;打造专项述法广东品牌,省级层面已组织4位市委书记、18个地市级和68个县级地区已组织260人会议述法;完成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对排名末三位的地市开展专项督察;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效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省司法厅积极服务法治广东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在全省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11500余场次、覆盖85%以上中小学;创新举办全省首届法治文化节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共组织宪法法律宣传活动3.5万场次,参与人数超4000万人次。

四、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制度供给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高质量完成全年立法任务,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完成省政府2019年制定规章计划编制;优先安排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承办地方性法规17项、省政府规章21项。积极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重点清理涉及机构改革、产权保护、生态环保、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请有权机关废止地方性法规5部、修改26部,废止省政府规章10部、修改31部,废止规范性文件24件、修改6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请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研究修订《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办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91件、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385件。

五、持续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范围拓展至省市县镇四级,在全国率先建成示范创建系统,我省5个地区入围全国比拼。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法律论证职责,省市两级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超1.04万件,涉及标的金额超1.3万亿元,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举办全省业务培训班,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政府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大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以及海洋综合执法、自贸区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请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建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形成“1+7”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961件,经复议后被诉率19.4%;全省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0071件;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佛山、梅州等市的改革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化和完善;逐步健全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机制,联合省法院推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举措;在东莞、中山、茂名等市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出台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资源推进行政复议深入开展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统筹指导汕头、中山、博罗、顺德等地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

六、持续坚守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有效发挥

坚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全系统每月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全力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世界律师大会等维稳安保工作;监狱和社区矫正特赦工作全部提前完成。切实加强监狱工作,制定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全省监狱“四个中心”基本建成,全省140个监区通过规范化监区验收;扎实推进司法部驻在式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整顿,全省监狱整改完成率约92%;在全国率先推开罪犯个人购物电商化改革,罪犯信息查询、会见预约、顾送款预存等进驻“粤省事”平台;江门、佛山监狱正式收归省级直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率先印发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省县区全覆盖;全面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全省开展“震撼教育”4617批次、8.03万人次;全省共开展视频会见3.3万次,参加会见的家属近10万人次,同比增长近一倍。着力抓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深入开展“驻在式”督导调研等活动,全省戒毒场所整体实现安全“六无”目标;扎实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全省23个通过达标验收;探索形成“慧动”运动戒毒试点方案获司法部推广,25个强戒所加入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全省累计与地方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91个,首个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场所省四戒所正式启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广“说事评理”调解模式;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近3.17万家、人民调解员17.22万余名,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78家;全省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6.07万余件,调解成功4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205.19亿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线索摸排等6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线索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省司法厅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七、持续践行为民宗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功承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厅长热线”,首创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推动仲裁、行政复议等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以广东法律服务网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累计服务量超410万次,同比增长近40%,满意度达98.43%;响应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借助粤省事平台打造智能化、场景化的法律服务专区,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事约30万次;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成“500+3000”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深入推进与110报警服务台、广州军事检察院等联动,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集约共享,其中承接110转介来电超过27万通,群众满意度超99.5%。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级层面2019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该活动在市县两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组织2019年度旁听庭审活动、全省160余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在全国同类公众号年度排名中位列第三。推进律师业改革发展,在全省15个欠发达县(区)新设律师所23家,提前一年实现全省每个县级地区至少有两家律师所的目标;组织指导珠海、佛山、茂名三市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首批评出9个专业领域专业律师145人,共211人次;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全省超过95%的县镇组建律师法律顾问团,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10.9万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5.6万余人次,直接调处矛盾纠纷超1.6万宗;全覆盖组建省市两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69个、参与律师2600余人,全年共为8786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省执业律师发展至48971名、律师事务所3418家,均居全国首位。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联合印发《关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新设立8家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全省公证机构发展至156家、公证员981名,全年办理公证案件158万件;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聚焦案件质量和行业公信力,采取七项措施强化司法鉴定监管,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至213家、司法鉴定人2457人,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7.2万件;制定我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并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采取八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仲裁机构发展至16家;全省全年抽选人民监督员190人次,参与案件监督评议56件;在全国率先选任人民陪审员22500名,全年参与审理案件41.5万件;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政法五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全省共组织办理审判阶段通知辩护类法律援助案件60581宗,通知法律帮助案件35051宗;推动出台《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受理审查机制,全省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5万宗、受援人数约17万人;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全省全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约3万宗,办理中国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60宗;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同行评估活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达87.45%。

八、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安排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积极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全系统互联互通、高效灵敏、指挥有序的指挥体系初步形成;制定落实监狱分级分类建设实施方案,广州女子监狱正式启用;推进省直三水片戒毒单位污水治理,省禁毒科普馆开工建设。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省司法行政共享协同平台归集业务数据近3.5亿条,30类数据挂接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12所监狱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监狱”验收,广州岑村所通过“智慧戒毒所”验收;我省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实现调查评估、交付执行两个业务环节全省推广应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协调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成功争取省财政投入资金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有效提升司法行政保障能力水平。

九、持续狠抓党建队建,打造“四化”干部队伍成效明显

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厅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课题调研,检视突出问题,推进“8+1”专项整治并落实整改措施,省委办公厅3次登载省司法厅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委党校;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出台相关巡察制度规范7项,完成对6家省直监所单位的常规巡察和2家单位的巡察“回头看”。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监所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出台一系列意见方案等,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担当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法治工作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与广外共建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举办22个培训班,举办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6讲、业务工作讲堂13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优质高效完成援疆、援藏和脱贫攻坚等任务;1名同志、1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工人先锋号,4名同志、3个集体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5名同志、4个集体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1名同志被追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组织开展“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系列主题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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