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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 : 2021-03-22 15:31:34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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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稳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新局面。

一、强化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展现新实践

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51次厅党委会议、39次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第一议题”70项、政治要件台账70件,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的工作闭环机制,有力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切实强化战时党建工作。两次发出“战疫”政治动员令,制定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指引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项措施,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有力推进、“全统领”取得阶段性成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持续加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执行力。

二、坚决阻击新冠肺炎疫情体现新担当

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制定“一总十分”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实行监所最高等级执勤模式,实施最严格封闭管理措施,落实最细致排查防范要求,建立最紧密联防联控机制;组织9人援鄂医疗团队、集结30名女警驰援湖北监狱单位,紧急调配2批防护物品支援湖北;确保全省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零输出”,全系统阻击疫情确保安全稳定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主动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因时因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全省监所紧跟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持续动态调整优化完善干警执勤备勤模式,在有效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坚决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研究制定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印发;在全国率先出台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向社会发布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以广东立法史上最快速度推进依法防疫相关立法;加强我省“双统筹”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为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相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9件、合法性审查40余件;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出台19条举措强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法治服务保障,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提供涉疫情公共法律服务10.55万宗;组建省市两级24个疫情防控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专项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5.8万份;我省依法防控工作被中央指导组归纳为广东抗疫“主要经验”之一。

三、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实现新突破

持续深化广东司法行政改革。提请省委深改委印发我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12项年度改革亮点工作,研究制定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55项措施,有力推进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落地落实

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第四次和第五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启用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推动成立深圳首家粤港澳三地联营律师所、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有效发挥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牵引效应。

支持深圳和广州“双城”联动。印发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任务分工方案和支持广州、深圳特事特办机制,加快《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立法进程,支持深圳探索建立员额检察官驻点司法所工作机制;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推动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联盟、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有效形成法治建设领域“双城”联动效应。

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开创新局面

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良好氛围。部署18项具体举措和年度6站主题活动,民法典宣传点亮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地标建筑,全国首家民法公园正式开园。组建省市两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和公益媒体联盟队伍,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年”活动;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逾10万场,不断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新高潮

发挥国家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示范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实现全覆盖,组织全省20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等学法考试;全面开展全省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年评议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858个;印发省直和中直驻粤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有力推动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涉及民法典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提请修改第一批涉及民法典的地方性法规9部。出台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引,提出92个方面的清理重点,共查找出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05件,持续推进清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打出广东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组合拳”。制定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的若干措施,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五、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开启新篇章

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召开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组织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研究依法防控疫情等重点工作,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专门提请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委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座谈会,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健全完善依法治省工作制度机制。形成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会报告法治广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等常态化机制。推动制定我省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取得初步成果。持续打造广东述法品牌,圆满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连续四年组织开展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组建我省法治督察人才(专家)库,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考评督察机制。

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抓总作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全面依法治省年度八件实事项目,开展省委“深调研”依法治理专题调研。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打造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出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工作指引》,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六、积极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工作计划,编制省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1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等9部省政府规章审议通过并公布;对《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展开立法调研;全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7项,新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59项。

健全广东政府立法制度体系框架。修订出台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规定、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规定、起草审查法规规章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4项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印发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有序推进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选聘推荐工作。

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全年提请有权机关废止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25部,修改省政府规章17部,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全面完成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累计修改、废止法规规章98部。办理地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93件,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向司法部上报14件地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报告

七、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统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全国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高标准完成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我省5个地区(项目)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数量与京沪浙并列全国第一。组织开展我省国家级示范地区和项目专题宣传,顺利完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专家评审工作。

全力保障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进程。修订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率先确立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双审”机制和“七统一”等管理机制,全年办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18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承办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708件,涉及财政资金3419.34亿元。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检查办法、首发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印发55宗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规范,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及用语。加快建设并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执法单位达448家;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开发上线“粤执法”移动办案系统,实现执法业务协同。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及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全省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万件,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9万件,引导全省约八成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其中约八成通过复议得到有效化解。推动出台全国首部行政裁决领域地方政府规章,我省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八、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全面深化监狱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全省监狱“制度落实年”活动,惠州、肇庆监狱通过“广东省规范化示范监狱”创建验收,有效提升监狱治理效能。制定监狱办理“减、假、暂”等六大配套工作指引,28个监狱单位完成刑务办案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分级分类建设,高、低度戒备监狱(监区)和出入监监狱试点常态运行。3所监狱区域中心医院建成使用,累计25所监狱通过司法部“智慧监狱”验收,数量全国最多。

全力打造“1456”社区矫正模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落实“十个一”工作措施,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成立广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全省已有11个地级以上市、45个县(市、区)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省13个地市与23个监所单位共建警示教育基地。全省全年开展视频会见4.4万次,参加会见家属超12.3万人次。实现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与法院网上办案,打造教育矫正“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推动统一戒毒模式攻坚冲刺,全省收治场所全部建成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全部加入地方医联体。运动戒毒入选司法部戒毒局优势教育戒治项目,戒毒案例入库数、优秀数均居全国前列。全省累计与地方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159个。出台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建设标准、戒毒场所大队执法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成省禁毒科普馆、拥有333名宣讲骨干的戒毒普法宣讲团,全方位常态化推进禁毒戒毒普法宣传活动。

积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发展至3.15万个、人民调解员17.28万名,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331家,全年化解矛盾纠纷44.5万件,调解成功率97.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117.5亿元。

九、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凸显新亮点

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完成市县两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量化评估,组织开展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全省已有25763个村(社区)完成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累计建成命名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0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73个、法治文化示范企业1172个。组织广东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上榜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台我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调整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定期汇报制度联合团省委深化12348热线与12355热线互联互通,全年广东法律服务网共组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超367万人次、服务613万次,同比增长49.4%,满意度达98.7%。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在全国率先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律师进工业园区工作,实现10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覆盖;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全年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超9.1万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7.1万人次,直接调处矛盾纠纷8100余宗;全省执业律师发展至55136名、律师事务所(不含法援、公司机构和代表处)3627家,继续稳居全国首位。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发展至13家,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覆盖全省地级以上;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57家、公证员1050名,全年办理公证数量超142万件。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教育整顿;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09家、司法鉴定人2379名,全年办理司法鉴定业务约24万件我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省委深改委名义印发,广州仲裁委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全省仲裁机构发展至19家、仲裁员7700余名。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等工作。出台我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和刑事等4个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建设活动,全省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24.5万件,受援人数超25.4万人。选送6名律师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16名律师加入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认真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实现5.6万人客观题、2.3万人主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全省全年抽选人民监督员999人次,参与检察院办案活动479次。

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组建广东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导和服务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风险防范、权益维护。全省现有境外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39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4家,粤港协议联营律师事务所1家,12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8家。制定涉外法治(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累计35家律所和318名律师入选省涉外律所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增添新动力

推动司法所规范发展。紧紧抓住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契机,明确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司法所建设。大力开展“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系列宣传活动,培树一批基层司法所先进典型,有效展示司法所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指挥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指挥中心实体化、信息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有力提升各级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积极协调安排落实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转移支付资金,大力督促推动基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加快安防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保障。

深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开展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四免”优化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提升至62.51%,实现“零跑动”。学历公证等4个事项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实现律师执业证等8类电子证照的签发。

十一、严管厚爱司法行政队伍取得新成效

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基层延伸。采取10项措施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先期准备工作,开展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监狱系统专项警示教育,完成对8个省直监所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着力激发干警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举办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3讲,全系统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200余期、培训干警8万余人次。高规格举办援鄂宣讲会和座谈会、两期青年论坛,全系统76个集体、129名同志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清远校区规划扎实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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