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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 : 2022-03-21 17:51:1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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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立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奋力推动广东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我省“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政治忠诚和组织力不断强化

  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司法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七项制度机制,健全厅党委工作规则、厅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召开厅党委会52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第一议题”59项、政治要件台账62件,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等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尤其是将总书记关心关注的建设法治体系、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发展安全、坚持法治为民等,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全年立项督办上级重点工作任务364项,在司法部相关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13次,有力推动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千名书记讲千堂党课”覆盖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宣传、革命传统教育等6万场次,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举措3500余项;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被上级部门和各级媒体转载256篇次,有力推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落实省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印发《关于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意见》,持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入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稳步扩大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制定落实《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带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239项。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6个省直监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1家省直监狱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实现对省直监所党委巡察全覆盖。

  二、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依法治省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请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推动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举措;提请召开4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首次在会上研究重要立法项目;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座谈会、研讨班和进修班,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培训班,有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加强依法治省工作制度设计。提请印发《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构筑起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宏伟蓝图;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我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实施2021年度六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八项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亮点项目,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打造法治建设新样板;圆满完成2020年度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提请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持续推进年终“述法”工作、通报法治督察典型经验做法等常态化机制,有效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

  三、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法治引领改革作用充分发挥

  纵深推进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合作机制,联合港澳成立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召开三次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举办首次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召开第四届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推动建设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并引入首批7家港澳法律服务机构,举办“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活动,不断深化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软联通”。

  持续加强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法治保障和制度创新。推动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首次制作澳门法律制度汇编,抓紧梳理商请法律法规调整实施、立法变通和立法创新“三张清单”,积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立法进程;推动建立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珠港澳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在前海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推动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研究规范境外仲裁机构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业务机构,进一步加快构建横琴、前海特色规则和法律服务生态体系。

  全力支持广州、深圳深化法治领域“双城”联动。提请印发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指导深圳实施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推动深圳成立全国首家商事调解专门协会、全国首家证券仲裁中心和建设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支持深圳在全国率先试点“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推动制定《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正式启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指导广州推出全国首个电商直播领域法律纠纷处理指引,有效发挥法治引领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

  四、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良法善治保驾护航亮点凸显

  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聚焦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推动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乡村振兴促进等立法项目进程。聚焦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推动在全国领先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巩固广东数字经济规模全国首位的先发优势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年18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4部省政府规章审议通过并公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4项,新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65项。

  健全政府立法机制和保障。建立健全立法快速响应、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省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定》,着力健全政府立法制度体系框架。提请省政府选聘立法咨询专家48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3人入选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

  全力做好法规清理等工作。协调推进涉及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地方性法规5部、修改9部,提请省政府废止规章12部、修改8部、废止规范性文件31份;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废止法规2部、修改8部,废止政府规章9部、修改4部;推动省直各部门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份、修改24份;推动废止市、县、镇三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355份、修改37份。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广东政府治理体系逐步健全

  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力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完成对广东法治政府建设的实地督察。提请省委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对全省5605个单位年度报告开展网络巡查并获社科院推介,编辑出版《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白皮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荐4个地区和5个项目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编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成果集萃(2015-2020年)》。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分领域专长提请聘任省政府第二批法律顾问,承办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639件。审核审查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300件、其他文件90件,备案审查地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455件,开通试运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推动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审核省直部门及各地申请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政务服务事项约1.42万项,推动省直部门对33项证明事项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制。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国率先编制《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获司法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运用电子技术监控手段开展执法的行为;制定《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修订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修订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联合省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21个地级以上市、129个县(市、区)下放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近2万项。提请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行动方案》,全年组织1526场共5.65万执法人员考试。

  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化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推动修订《行政执法事项信息编码规则》等7项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全省已有2639家执法单位、7.2万名执法人员上线“两平台”办案,累计办理案件11.7万余宗,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镇四级应用全覆盖。依托“粤执法”与“粤商通”平台,启用全国首个非现场执法云平台。

  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请印发《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出台《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等3项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与上海等地走在全国前列。复议结果转化为制度成果的做法,获司法部肯定并全国推介。大力推动落实行政应诉“双报告”制度,在全国首创将行政行为“一败再败”纳入法治广东考评;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5项联动沟通机制,约谈2020年度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单位,有力促进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全省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万件,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4万件。中山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入选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经验做法。

  六、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助力平安广东建设成果丰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推动出台《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重点人群组常态化运行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基本建立监所重点人群免疫屏障,坚决守住监所疫情“零感染”“零输出”底线。印发《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出台意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融入综合网格定分止争;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建立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矛盾纠纷约48.9万件。在2021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获评93.05分、排名第二。

  深入开展监狱综合治理。圆满完成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假暂”案件倒查30年专项排查整治,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减假暂”案件提请资格筛查系统,为全国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顽瘴痼疾常治长效作出先行探索。在肇庆监狱完成“区块链+执法监督”试点,实现监狱执法全流程链上实时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印发《广东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及日常加分扣分标准。13所监狱单位建成综合服务大厅,全省首个高度戒备监狱会城监狱正式启用。

  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提请召开广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设立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1253家。联合公检法出台《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印发《广东省提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工作程序指引》《广东省社区矫正机构权责清单和社区矫正对象义务清单》等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检查。实施社区矫正“一县区一品牌”计划、省级心理矫正项目,组织8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开放日”活动。全年开展视频会见5.8万余次,参加会见家属近20万人次。

  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全省收治戒毒场所全面完成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达标任务,其中省三水所等5个单位获评全国首批示范所。修订法治场所建设标准,启动法治戒毒场所示范创建活动。“慧动运动戒毒与康复训练工作体系”入选全国优势教育戒治项目。省禁毒科普馆普法宣传等2个项目分别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普法项目,全年禁毒戒毒普法宣讲覆盖196.7万余人次。全省累计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179个,实现解戒人员社区衔接全覆盖。

  七、健全现代法律服务体系,法治为民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全面开启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推动出台我省“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实施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计划,并在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连续第五年组织开展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省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获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推广。举办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我省法治文化节品牌入选第二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全省45个村(社区)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积极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牵头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全面完成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对接,并实现双号运行。联合省法院等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备忘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联合省检察院等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联合省军区等签署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军地协作备忘录。广东法律服务网获评“2021年度中国最佳公共服务热线”,全年服务总量超850万次。

  持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创新。依法履行律师行业管理职责,全省执业律师发展至6.1万名,继续稳居全国首位;召开广东省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修订《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并首次增设党建工作专章,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律协理事会、监事会;联合省工商联建立全省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千所联千会”机制,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免费法律服务;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全年举办法治讲座10.8万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42.5万人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9100余宗。

  加快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发展步伐。制定《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方案》;调整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有关政策,推动我省放开公证执业区域限制走在全国前列;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完成对广东的公证法执法检查;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54家、公证员1090名,全年办理公证案件130余万件。建立我省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我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出台《关于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02家、司法鉴定人2224名,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1万余件。推动珠海仲裁委员会通过地方立法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全省仲裁机构发展至19家、仲裁员约7800名,全年办结仲裁案件超4.3万件。

  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等工作服务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组织评选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80名,推出我省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推荐24名律师志愿者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万宗,受援人超25万人。组织实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考生居全国首位的主客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全省全年抽选人民监督员2392人次,参与检察院办案活动461次;全省在任人民陪审员2.3万名。

  全力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动建立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我省《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发布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指引,推动上线全球首个APEC成员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在珠海建成全国首家内地与澳门共建共享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省商务厅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全省共设立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4家,共派驻和聘用港澳律师106名;现有境外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39家,共派驻代表46名;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含港澳)设立分支机构19家。

  八、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后劲增强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探索司法所长担任镇街首席法律顾问获司法部肯定,25个司法所、35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小所大作用”不断显现。推进省厅指挥中心一体化建设,在全国首创每月视频巡查督查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实施省属监狱戒毒单位警务保障中心运营模式改革,基本完成省属监狱企业公司制改革,省直戒毒单位戒毒人员购物全面实行电商供应。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建设稳步推进,刑事执行等四个专业群建设项目获得省级立项。

  深入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完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最小化”部署,细化社区矫正19个刑事执行业务协同流程。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建设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新版公证办证系统、司法鉴定案件管理系统试运行,新建司法鉴定考试和培训系统顺利完成首次线上考试。学历公证等4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签发电子律师执业证2.7万余张、电子公证书8.8万余份。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建设启动,“智慧戒毒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平台”等4个项目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九、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司法行政铁军成效明显

  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全系统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1300余次,选树先进典型500余人,2名同志被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2名同志分别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单位分别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17名干警入选“全国平安之星”“南粤政法英模风采”。建立健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重点项目23个。省厅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经验做法被上级登载31次。全年全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800余期,举办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6讲,培训干部10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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