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党〔2016〕44号
关于李绍勇同志免职的通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委决定:
免去李绍勇同志的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