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党〔2013〕36号
关于刘洁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委决定:
刘洁同志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部副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