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党[2012]49号
关于史璞松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厅党委决定:
史璞松同志任省律师协会主任科员,免去其省电大法律分校主任科员职务,工作岗位仍暂在厅政治部从事司法行政文联工作。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