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党[2012]2号
关于马伟星 邓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厅党委决定:
马伟星、邓平同志任省法律援助局副调研员。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