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政[2011]147号
关于李华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厅政治部决定:
李华明同志任省法律援助局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1年9月29日起算。
广东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