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法 厅
粤司党[2012]63号
关于方昕韡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劳教局党委:
厅党委决定:
方昕韡同志任省戒毒劳教所调研员,免去其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党委副书记、委员、政委职务。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