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司 法 厅
粤司政〔2012〕114号
关于刘达等6名同志转正任职定级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相关规定,厅政治部决定:
刘达同志任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张爽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郁文同志任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副主任科员;
赵翊君同志任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科员;
周长冉、苏玲同志任省法律援助局科员。
刘达、张爽、郁文等3名同志定为乡科级副职24级;赵翊君、周长冉、苏玲等3名同志定为科员25级。
以上6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2年8月18日起算。
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