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52个,工作人员780人,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373人。
2015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399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11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7783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504件,受援人合计96632人,其中农民工受援人52664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8208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