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50个,工作人员748人,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361人。
2016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88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9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8475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43件,受援人合计94039人,其中农民工受援人56106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8872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