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6月底,全省共有司法所1616家,司法所干警3709人,其他工作人员1524人。2010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0441件,开展法制宣传10998场次,受教育5454196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5221条,基层政府采纳建议437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1336件,制定村规民约47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9639件,成功率93.0%;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41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5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