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53个,工作人员738人,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365人。
2019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52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4242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6267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831件。受援人合计228160人,其中妇女32739人,残疾人1674人,农民29053人,农民工74471人,老年人2856人,未成年人14272人,军人军属746人,少数民族7516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2042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43014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