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全省共设立省级社区矫正机构1个,地级以上市社区矫正机构21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122个;省、市两级均已建成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县(市、区)共建成114个。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24年,全省累计建立社区矫正基地1985个,招聘社会工作者3431人,招募社会志愿者59622人;
3.推进视频会见便民利民工程。2024年共办理视频会见2.9万场次、参加会见家属10.9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