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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 : 2017-06-01 10:06:45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关于“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的部署要求,经省政府批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省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清理工作2016年8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清理范围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清理结果表明,《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省将从四个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二是切实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意识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证“条块”管理关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持有其他执法证件执法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人员信息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在本级政府的统一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本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开展执法工作抓紧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做到“持证必考,以考促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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