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学专家学者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3号)以及《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严格遴选并经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聘请6名专家学者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人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1日起至7月18日止。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电话:020—83132290;邮箱:fzb_flgwc@gd.gov.cn。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拟聘请的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选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拟聘请的
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选名单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