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事项应当制定或者修订省政府规章的,可于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我办书面提出建议。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包含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或者单位名称。
三、我办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决定是否列入2019年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计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陈建胜;电话:020-8313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