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粤司罚决字﹝2018﹞8号
陈政勇:
本机关对当事人陈政勇涉职务过失犯罪行政处罚一案已于2018年11月25日作出粤司罚决字﹝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于2018年11月28日和2018年12月6日两次向你邮寄送达,但由于联系地址问题,且无法联系到你本人,邮局均将送达信件退回本机关。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政民路51号,电话:020-86350153)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你如不服本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司法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