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和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厅在司法部、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对标对表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我厅乃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厅对标对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要求,对委托广州、深圳两市实施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评估,严格规范对两市的行政职权委托下放工作,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按司法部、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制定并公布《广东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一律取消清单所列的证明事项共13项,及时修改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对外公开和办理平台的相关内容。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编制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指导目录,编制完成我厅1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46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全面、系统、准确梳理的基础上,动态更新发布我厅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进一步理清我厅职责。三是努力加强信用监管。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对“双公示”目录事项进行动态梳理,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和微信公众号“信用信息”专栏,开发建设了“广东司法行政‘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通过该系统审核后的信息能够自动发布到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并同步推送到“信用广东”网站,切实推进司法行政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四是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获省政府纳入“数字政府”改革4家试点单位之一,1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4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申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中心、基础IT设施和45个信息系统实现全面交管,5个信息系统完成迁移“上云”,22类业务数据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切实推进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厅对标对表良法善治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制度建设计划。编制了《广东省司法厅2018年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项目计划》,共确定1项地方性法规、1项地方政府规章和18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明确各个项目的主办处室、协办处室和办理时间节点,从而加强制度建设的规划管理,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正在配合对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进行修订。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公证员宣誓制度的实施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与省内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8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公报刊发、“三统一”等要求。积极落实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解读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主动做好解读宣传工作。比如,同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2018年修订)》等的解读。四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提出废止2项规范性文件。对存量和增量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和涉及产权保护的梳理审查,未发现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和不利于产权保护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厅对标对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流于口号。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了《广东省司法厅2018年重大决策项目计划》,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列为我厅2018年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按要求对该《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以法制工作部门审查为主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对决策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评估救济的作用。2018年,我厅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共为我厅审查政府合同50份,协助处理疑难案件和法律问题28件,参与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风险评估及咨询论证工作,为我厅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和规避法律风险发挥了应有的法律参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对标对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被滥用、行政处罚职权依法行使。我厅2018年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印发了《广东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手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深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广东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管理系统的研发,投入试运行。五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动态更新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强指导和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展随机抽查573次,抽查1637家法律服务机构。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切实把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8年办理4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3件政协提案(其中全国政协提案2件),认真协调“一把手”领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将相关的办理答复函和办理工作年度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对办理结果的监督。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落实司法建议书,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民互动,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我厅的澎湃政务号“广东司法行政”获得“2018年最佳政务传播——司法奖”。2018年3月底,将“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由服务号调整为订阅号,开通了“广东省司法厅”新浪微博,同时加强与南方新闻网合作运营,大力传播广东司法行政声音。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7423件,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3702条。在各主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65批次,编发微信862篇、微博567条。发挥网络问政平台的作用,通过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络发言人”电子邮箱与网民开展经常性的互动交流,共收到各类留言、电子邮件等信息5130条,受理有效留言信息892条,已答复880条,答复率98.6%。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拓展升级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2018年4月9日全新发布广东法律服务网,面向群众提供16类172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年共计为群众提供316万次服务,其中语音平台服务量94.8万次,网络平台服务量50.3万次,五级实体平台服务量170.9万次;开展“法律服务大篷车”宣传活动58场,惠及近300个村(社区);推动7项法律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平台,广东法律服务网覆盖全省3000万“粤TV”等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12355等热线的联动;全省五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约92.6%。二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实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省政府民生实事,建立市、县两级示范点206个;搭建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全省共有3.23万余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7.17万名人民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9.72万件,调解成功38.99万件,调解成功率98.1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超89亿元。三是着力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2018年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45.6万多场次,直接调处矛盾纠纷近8.8万宗;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对1.9万余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全省设立律师调解室(中心)共153个,参与调解案件8580件,达成调解协议1890件;全省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约33500件。四是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到81774件(含法律帮助24230件);建立省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156家法院、123家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5.81万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865件,提供程序选择、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等法律帮助3.34万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共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892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约68980人次。五是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年全省共抽选人民监督员1756人次,参与案件监督评议490件;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选任人民陪审员近2万名。六是着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涉法涉诉涉访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18年我厅共受理以司法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0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1件。认真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方案》,办理群众来信285件,接待群众来访36批次共64人,依法妥善予以处理。
(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途径、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受众范围为主要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向纵深发展。一是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10个面向不同对象的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打造“宪法教育大课堂”精品课程,组织全省180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在线考学,部署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推进宪法学习“七进”。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到省高院参加庭审旁听;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三是构建全媒体共融法治宣传矩阵。组织省、市、县三级普法新媒体集体入驻入驻“南方+”“政务网易号”;大力推进“智慧普法”;积极探索新媒体普法新模式,制作《武松来了》第三季——高墙内的对话系列普法视频节目,获得网络广泛转载,全网点击量超过1亿,获得了省有关领导的肯定。四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送法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面部署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四项创建活动。2018年11月,我厅派出首批10辆装有大型LED屏播放设备的新型多功能“法律服务大篷车”开往肇庆市怀集县,与当地的普法志愿者、驻村律师和法律宣讲员相结合,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据统计,大篷车队不到一个月就开赴14个乡镇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1282次,派发宣传资料32300余份。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自身建设。我厅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积极稳妥实施机构改革,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部署、学习教育和指导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积极稳妥实施机构改革。2018年我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职能整合和人员融合等各项机构改革任务,重新组建了广东省司法厅,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极大地增强了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我厅依法行政工作队伍,为我厅接下来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制定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定期向省政府和司法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制工作部门定期向单位领导集体、行政首长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三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8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安排以法治为主题的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广东司法行政讲堂为主要载体,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讲授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厅各部门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两次以上,同时,每名个人全年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的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举办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努力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戒毒单位)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2018年,我厅续聘了两名社会律师担任厅机关政府法律顾问。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接下来,我厅将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动我省司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厅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创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我厅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力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强市放权,进一步委托下放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抓好广东“数字政府”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与其他政府和政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将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粤省事”,把广东法律服务网建成司法行政领域“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重要载体。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配合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配合做好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放管服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涉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完善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后评估等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五)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系统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推进全系统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加强规范、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行政复议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机制,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继续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对全系统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培训,举办专题法制工作培训班。推广使用法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督察问责。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办法,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和督察落实机制,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问题较多、推进力度不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或者内部工作部门,综合采取督办、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推进落实。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