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9〕第10号)

时间 : 2019-06-19 17:14:55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9〕第10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18年11月28日公告(第187号)、2019年6月14日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广东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确因学校原因7月上旬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如毕业证书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提前查到的,可以如实填写;无法查询的,毕业证书编号栏可先不填写。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至30日。申请人在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应按在系统中预约的时间本人亲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地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并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确因学校原因7月上旬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应在2019年6月25日前向申请地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说明情况,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立即向申请地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

(四)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尽快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读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以供核对身份。

2.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亲临现场申请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除上述申请材料之外,出国留学人员还应提交护照、签证页复印件,重病人员应出具医院诊断书。被委托人代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对于因执行公务或短期出国旅游暂时无法亲临现场申请的,原则上不允许代为办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执行公务出具单位相关证明,出国旅游人员出具护照、签证页复印件后,可适当延迟并提前预约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申请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无需资格申请人提交。

三、各地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安排

地市

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安排

广州

时间:6月26日至28日、6月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

电话:020-83324608(请提前咨询,受理现场无电话)。

深圳

时间:6月26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电话: 0755-83053807(请提前咨询,受理现场无电话)。

珠海

时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6月29至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

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96号市司法局1楼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756-2662036、2662069(申领期间咨询电话:0756-2662094)。

汕头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址:汕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汕头市华山路16号汕头市司法局一楼)。

电话:0754-88178628。

佛山

时间:6月26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5-17:1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佛山市司法局一楼南侧)。

电话:0757-83326216(申领期间咨询电话:0757-83927043)。

韶关

时间:6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韶关市司法局705室。

电话:0751-8469436。

河源

时间:6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45-17:30。

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河源市司法局三楼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电话:0762-3820125。

梅州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二楼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电话:0753-2308028。

惠州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楼培训科。

电话:0752-2167030。

汕尾

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大楼6楼。

电话:0660-3373378。

东莞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一楼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769-22480222(申请期间咨询电话:0769-22480220)。

中山

时间:6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760-88363968。

江门

时间:6月27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江门市建业街1号江门市司法局法考科212室。

电话:0750-3887865。

阳江

时间:6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39号市司法局三楼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

电话:0662-3350209。

湛江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5楼504室。

电话:0759-3770097。

茂名

时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地址: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大院茂名市司法局二楼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电话:0668—3395978。

肇庆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泰路1号肇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6楼613室。

电话:0758-2741382。

清远

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市司法局504室。

电话:0763-3364607。

潮州

时间:6月26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司法局7楼。

电话:0768-2210845。

揭阳

时间:6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揭阳市政府大院内2号楼8楼819室。

电话:0663-8768292。

云浮

时间:6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131号云浮市司法局二楼。

电话:0766-8868190。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具体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