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函〔2019〕1471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广东省设定
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将本省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pdf
附件2: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