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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 2020-01-22 10:41:3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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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等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我厅在司法部、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继续固强补弱、创新创先,扎实推进我厅乃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稳中提质的奋进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19年,厅党委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厅党委、厅党委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对表对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决策部署,以及司法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助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重大任务中,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实施“1+1+5+5”重点工作,全年坚持督办重点任务,定期重点督办2019年内需完成的硬任务,每季度开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态势分析研判,有力推动我厅各项职能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有序落实。2019年省司法厅持续加大机构改革统筹指导力度,全省市县两级司法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系统切实担负起“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改革,印发全面深化我省司法行政改革的任务分工计划,明确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修改完善《广东省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并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省司法厅作为司法部和广东省唯一的代表,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发言。统筹抓好为推动“双区”建设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召开首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推动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第二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开发上线“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成立全国首个具备“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调解”双重职能的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高标准承办首届世界律师大会,有力推动国内外律师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双区”建设等发展战略;修订我省粤港澳律师所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全省境外律师所驻粤代表机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粤港协议联营律师所、律师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等多种业态持续发展;出台省厅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制定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方面措施,有效形成法治建设领域利好叠加的“双区”建设效应;以同等力度在法治领域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深圳“双城联动、比翼双飞”,有效增强促进全省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省厅行政权力事项、提高压减率;梳理统筹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不断提升,办理深度达四级的占比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修改涉及证明事项及兜底规定的省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并受理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工作。

(三)持续加强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四梁八柱逐步搭建。2019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省委领导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架构,推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召开第二次会议,制定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和法治调研、业务例会等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推出首批行动项目;打造专项述法广东品牌,省级层面已组织4位市委书记、18个地市级和68个县级地区已组织260人会议述法;完成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对排名末三位的地市开展专项督察;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效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积极服务法治广东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创新举办全省首届法治文化节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制度供给质量效率稳步提升。2019年,我厅高质量完成全年立法任务,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完成省政府2019年制定规章计划编制;优先安排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承办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积极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重点清理涉及机构改革、产权保护、生态环保、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请有权机关废止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请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研究修订《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成年度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五)持续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我厅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范围拓展至省市县镇四级,在全国率先建成示范创建系统,我省5个地区入围全国比拼。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法律论证职责,承办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举办全省业务培训班,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政府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大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以及海洋综合执法、自贸区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请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建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形成“1+7”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佛山、梅州等市的改革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化和完善;逐步健全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机制,联合省法院推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举措;在东莞、中山、茂名等市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出台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资源推进行政复议深入开展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统筹指导汕头、中山、博罗、顺德等地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

(六)持续践行为民宗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2019年,我厅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功承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厅长热线”,首创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推动仲裁、行政复议等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以广东法律服务网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累计服务量超410万次,同比增长近40%;响应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借助粤省事平台打造智能化、场景化的法律服务专区,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事约30万次;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成“500+3000”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深入推进与110报警服务台、广州军事检察院等联动,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集约共享,其中承接110转介来电超过27万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推进律师业改革发展,在全省欠发达县(区)新设律师所,提前一年实现全省每个县级地区至少有两家律师所的目标;组织指导珠海、佛山、茂名三市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推动全省县镇组建律师法律顾问团,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提供法律咨询,直接调处矛盾纠纷;全覆盖组建省市两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省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联合印发《关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新设立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全省公证机构得到有序发展;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聚焦案件质量和行业公信力,采取七项措施强化司法鉴定监管;制定我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并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采取八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仲裁机构发展,全年受理案件位居全国第三,案件标的额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全年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案件监督评议;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推动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各类案件审理;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政法五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组织办理审判阶段通知辩护类法律援助案件和通知法律帮助案件;推动出台《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受理审查机制,全省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5万宗、受援人数约17万人;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全省全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约3万宗,办理中国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60宗;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同行评估活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不断提高。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广“说事评理”调解模式;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近3.17万家、人民调解员17.22万余名,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78家;全省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6.07万余件,调解成功4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205.19亿元。

(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级层面2019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在市县两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组织2019年度旁听庭审活动、全省160余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在全国同类公众号年度排名中位列第三。落实“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3·15、4·15、4·26、6·26、12·4等重要节点,充分运用“广东普法”新媒体矩阵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联合成员单位广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宣传等主题普法宣传。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媒体和宾馆公共交通场所等宪法宣传常态化,推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化。突出抓好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省中小学推广宪法教育精品课程。在全省举办法治微视频、法治文艺精品、法治诗词歌曲、法治摄影绘画书法和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通过展演、展播、展览、交流、评选、竞赛、宣传等形式,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以及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在全省营造深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深化市、县、镇、乡村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对全省获评的村(社区)开展核查,推动全省村(社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对照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对省定贫困村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推动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省级标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八)持续狠抓党建队建,加强组织保障和自身建设。我厅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部署、学习教育和指导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委党校,推进社会律师所党建工作内容入章程工作。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等工作;出台一系列意见方案等,建设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培训班,举办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及业务工作讲堂,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担当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法治工作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2019年我厅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制定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定期向省政府和司法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制工作部门定期向单位领导集体、行政首长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制定《广东省司法厅2019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安排以法治为主题的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要领域立法仍需加快进程,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部门发展不平衡,广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仍然不够完备,等等。接下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持续优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和党建先行。持续贯彻“第一议题”“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机制,把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二)用好深化改革“关键一招”。做好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我省司法行政机构职能体系。深入贯彻《广东省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方面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认真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四个出新出彩”等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核联动”示范效应。

(三)健全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决策协调职能,加强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出台法治广东建设新的五年规划、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规划,抓紧制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打造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广东品牌,健全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为主的综合督察机制。

(四)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前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征求意见制度。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污染防治、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立法项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出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出台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动作机制,加快建设行政执法“两平台”。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六)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制定我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升级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快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落实我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推进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助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七)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推进县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法治建设全面整合,推进建设全省“司法公有云”,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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